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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7岁的高健伟在担任湖北省武汉市电信局引进办主任、副局长及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的9年半时间里,就有9年受贿“历史”。
2004年3月18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对受贿人民币18.8万元、美元5000元的高健伟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高健伟于1994年4月至2003年2月间,先后11次对业务往来单位送给的“好处”来者不拒。受贿事实包括:
一、家中坐收拜年费。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高健伟在担任武汉市电信局引进办主任期间,中国外运湖北分公司空运部经理房某为感谢他对公司业务上的支持,以过节看望、拜年为由,先后三次到其家中“进贡”人民币共8万元,他全部收下;
二、检查工作收红包。1999年10月至2000年12月,高健伟担任原武汉市电信局副局长、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0月的某一天,高到本单位在建的职工住宅沙湖电信小区检查工作,小区建筑项目负责人某建筑公司杨小红为谋求高的支持,在宴请高等人后将3万元放入高的包中,2000年12月的某一天,高在办公室又收受杨小红“支持”的“工程结算款感谢费”2万元;
三、“老朋友”拜访收美元。2002年4月,高健伟在担任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上海贝尔公司第五营销大区总监陈捷为谋求高对上海贝尔公司在武汉地区业务上的进一步支持,以老朋友的名义到高家拜访,送给高5000美元;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因高健伟所在单位大批购进了上海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产品,高健伟先后四次收受该公司经理贡某贿赂的感谢费共计5.3万元。
此外,高健伟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人民币5000元。
据行贿者交代,他们向高健伟行贿主要是为了巴结他,寻求他对公司业务的支持和“关照”,行贿者大多选择在年节期间以过节送礼的名义行贿,他也一概来者不拒。(陈向军)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