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招行设立基金公司的申请目前正在银监会的二部准入处进行审批,而工行早前已率先获得银监会的批准,目前正在等待证监会的批文。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伴随着由“一行两会”制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最先提交设立基金公司申请的工行和招行将被允分别以两种模式“放行”,其中,招行设立基金公司的模式确定为通过收购其他基金公司的股权以间接设立自己的基金公司。
而此前,已有媒体披露,工行的基金公司将由工行直接出资成立,工行占有67%的股权,余下33%股权由其他方持有。
去年11月,招行受政策层委托主办了“商业银行改革创新与基金业发展高峰论坛”。在该论坛上,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明确地表示,我国商业银行在介入基金公司的模式上可以做两种模式的探索。一种是间接投资,即由目前已与商业银行有股权关系的机构投资设立基金公司,另一种模式是由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一股份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两种不同模式都将作为试点率先探路,不过目前看来,工行可能会率先获得批准,招行获批将在工行之后。
此外,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陈元曾公开表示,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准入条件之一是有境外投资者参股。但是,曾参与《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草案讨论的一股份制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昨日对记者表示,在办法草案中,并未见到这一条款。
他介绍说,监管层只要求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不主张独资,但并未要求一定要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但他指出,最终方案是否有此要求,目前尚不得而知。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