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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表示,中国有完整的能源战略和能源规划,今年有可能向社会公布。从有关报道来看,能源规划涉及十几个方面,包括总体规划、电力规划、煤炭规划、石油天然气规划、氢能源规划等。
由于具体内容没有公布,笔者不好置评,但无论如何,都应该把节能放在优先位置考虑,甚至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也不为过。
为什么要把节能放在优先位置呢?当然是因为中国是个能源短缺的国家以及由此对中国经济造成的影响。以石油来说,近10年来,我国原油消费量按年均5.77%的速度递增,而同期国内原油供应的增长速度仅为1.67%,供给远远赶不上经济发展对油气的需求。考虑到我国正面临重化工业发展新阶段和国际制造业向我国转移的新情况,今后我国油气供需的缺口会继续拉大。
因此,解决能源问题,需要两手进行,一方面大力开发能源,发展替代能源;另一方面节约合理使用能源,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或者说,节能本身就应成为国家的一个大战略,与“控制人口,保护环境”一起,共同作为新时期中国的基本国策。
但真正要落实节能优先的目标,我们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首先,政府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落后。目前,在我国能源管理中存在政府管理部门缺位的现象,三大石油公司既有政府职能,又是行业垄断者。要改变这种现象,应该将分散在各政府部门的职能集中起来,收回企业保留的行政职能,树立大能源观,组成综合的能源管理部门,吸取以往在节能工作中的调控经验,不断调整政府在节能工作中角色定位和职能定位。
第二,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们还未制定涵盖整个国民经济的、作为能源领域的根本大法——《能源法》。《节能法》虽然制定了,但不完善。眼下的任务是应加快制定《节能法》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重点是制定《节约石油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引导和规范全社会用能行为。同时尽快启动《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另外,为保证法律法规的落实,还应加强执法,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健全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实施管理。
第三,缺乏对企业节能的政策激励机制。节能政策体系设计的关键在于使政府倡导节能转化为企业微观主体的自觉行动。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之后,原先对节能项目和产品实行的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经济激励手段大大减弱乃至取消,对节能十分不利。所以,应该加大对企业节能的政策刺激。
油气资源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国家安全,将节能放在能源战略的首要地位,应成为中国的长期目标。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