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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的风暴就要降临了。正在酝酿之中的税改不仅仅是一次分配关系的重新调整,更是一次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刻变革。从后者的意义上说,税改不仅应该加紧进行,并且应该获得更加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支持。
1月16日,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于近期广东举行的2005年全国财政学会年会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也强调了尽快完成所得税并轨的重大意义。此前,财政部从去年开始已在东北地区进行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本轮税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旨在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投资的增值税改革,以及内外资所得税体制的统一和所得税税率的总体下调等措施。此外,财政部表示将减少合计1500亿元的财政收入,让各级政府把更多利润及支配权让给企业。
尤其需要重视的是,财政部官员在阐述税改目标时,明确将激励企业、增加市场活力列入其中,更把税改作为实现小政府、大市场模式的国民经济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
显然,在评判新一轮税改的意义时,仅仅就税谈税,或者局限于不同市场主体的分配矛盾都不足以凸显出税改在新形势下的变革意义。需要把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政府与市场的新关系,以及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转暖等方面结合起来考察。
2004年的两个标志性事件可以帮助理解税改的大背景。第一个事件是去年我国的外汇储备已经突破了6000亿美元大关,FDI也达到了600亿美元之巨,人民币升值压力陡增;第二个事件是去年我国的长三角和珠三角陆续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但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却不见减弱。
这些现象既反映出我国出口加工业的蓬勃增长,也反映出在解决就业以及经济结构升级的问题上,单纯依赖出口部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投资和出口一直是总体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由于就业压力大以及与之相关的消费力不足,使得内需消费与投资之间的平衡关系难以保持,来自房地产和汽车等行业的泡沫风险不容忽视。
同时,长期对出口加工业的依赖也使得国内市场对国际经济变动的缓冲能力减弱。与之对应的是,外商在中国市场上获利颇丰,国内企业的产业竞争环境却不容乐观,国际化困难重重,国内的环保、资源损耗和运输问题也日益严重。
事实上,这种出口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背后,隐藏的是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问题。政府通过所控制的税收、土地和出口政策等资源,支持外商投资和国内的出口部门的发展。引资成了各级政府的当然行为甚至主要的业绩考核指标之一。
在国内资金不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很低的时期,政府主导和吸引外商投资无疑是必要的。但物极必反,这一模式同样也走不出边际效益逐渐趋零的铁律。
同时,必须认识到,这种模式是以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资源支持不足为代价的。因此衡量其利弊和调整其形态时都必须把这种巨额代价计入其中。在这种模式下,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不到15%,而中资企业为33%。此外,外方的税基更小,并且广泛地运用了转移定价等避税手段。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差距已不是几个点的问题了。
这种双轨制所带来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不少国内企业采用了各种非法避税的手段,给国家的税收体制完善带来了巨大冲击。同时,偷漏税问题由此成为了许多民营企业的“原罪”,为财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也为市场行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重大阻碍。
由此,必须在改革税制的同时,转变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史上,都有着政府支持国内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以美国为例,早在建国初期,第一任财政部长就提出了保护性关税和财政补贴的办法。1816年,亨利·克莱更是明确提出了“美国体系=保护关税+国内改进”的公式。
当我国国内市场初步形成,也加入了世界市场之后,让政府与市场各自归位无疑是大势所趋的。简而言之,就是政府要更多地做国内企业的守护神,而不是大家长。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