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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行业的内幕已是众人皆知,在今年的出租车换车过程中,等待那些积极维权的出租车司机们的将是什么?开了11年半出租车、作了6年“刁民”、在出租车司机维权事业中一直站在最前排的司机董昕,又将何去何从。
董昕并不担心未来。和许多维权者不一样的是,他很少流露出苦大仇深的表情,还经常娴熟的运用法律知识勾勒出美好的前景。他的许多故事,也颇有传奇色彩。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时至今日,北京市有工会的出租车公司也不多。而在1998年,董昕便开始尝试工会的滋味。当时董昕所在的天运公司最早隶属通州区检察院,份钱不高,政策也没有大的变化,大家都按部就班的过着。
科学家说,在南美洲的一只蝴蝶扇了一下翅膀,也许在澳大利亚就会引起一场热带风暴。董昕开始学习工会法始于一个谣言。1998年根据当时中央“政法机关与企业脱钩”的精神,天运公司将被移交给通州区旅游局。有传闻说,公司要被卖掉,车要被收回。这些传闻都涉及到每个司机根本利益,董昕等人开始积极的四处奔波寻求帮助。通州区工会王同志赠给他们的《工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给了他们最大的鼓舞,原来“集体企业的最高决策权力掌握在职工大会手中,经理也是由职工选举产生,我们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人!”董昕非常激动地说。
这个消息激活了小小的天运公司,几乎每个司机都非常的热心组织职工大会的事情。虽然职工代表们多次递交关于成立工会的申请没有被批准,但是他们依然找到了一个机会召开职工大会。98年12月25日,在检察院批准了召开职工大会后,开会前没有通知不允许召开的情况下,司机们在自己攒钱租好的场地中举行了他们的第一次职工大会,全公司75人,到会62人,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11名职工代表,几位积极分子都当选,董昕得票最多,61票。会上还通过了一项提案“关于不同意与其他企业合并、转卖”,并提交给管理部门。
不久,公司正式被移交给旅游局,公司并没有被卖掉,也暂时没有收车的规定,而司机们成立工会的积极性丝毫不减,董昕打比方说:“以前是公司说了算,刀在别人手中,说割我们几刀就割几刀。职工大会是把刀攥在手里,向腐败开刀。”职工们组建的工会筹备小组为了成立工会的事奔波于各个部门之间,递交申请、咨询、投诉、上访,得到了五花八门他们不满意的答复。最后,他们想到了行政诉讼,区法院的院长仔细研究后答复:“法律上规定了企业必须建立工会。但是不建立工会怎么办,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没法判。”企业收车的规定渐渐浮出水面,更加增添了司机们的不满情绪,情绪最高涨时,有人提议扣押管理人员,强行答应司机们的请求,董昕坚持不同意。事后虽然被有司机骂他为宋江,但是他认为,这样做不合法,也不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因为急于求成毁了大家的努力。
为了建立工会奔波近一年后,《工人日报》的大力介入极大的鼓舞了一直没看到希望的司机们,人大代表、全国总工会领导、专家在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支持董昕等人的合法要求。然而,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来到天运公司,开始宣讲《工会法》,在会上却大力批判波兰团结工会,瓦文萨得不到好下场。之后的事情更让董昕感觉好笑,司机们被要求人人过关签保证书,不参与职工大会,同时单独和董昕谈话,宣读北京市总工会的一份文件:你们职工代表组织的工会筹备小组立即解散,工会组织是群众组织,但是不能由群众来组织,要由党来组织。要求他立即停止筹备工会活动,否则后果自负。随后公司迅速组建了一个工会,派发了会员证,指派了未经选举的主席和委员,工会宣告成立。董昕戏称这个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工会为“黄色工会”。
除了少数坚定相信法律相信中央政策的司机还或明或暗的支持他外,大多数同事都刻意的与他保持距离。最让他痛心的是,一天晚上,他爱人接到一个张姓工友打来的电话,结果张某对他的爱人破口大骂,骂他搞非法组织害得他们也要被抓。由于很多次都是由他挑头反对上级侵犯职工权利的决定,气氛最紧张的时期,风传有关部门组织了小公共司机,要偷偷收拾董昕。司机们也自发的准备起来,保护董昕。万幸的是,据说小公共司机没有听从安排,董昕也因此没有挨打。
“当时非常的盼望外界支持,就像伍子胥过韶关,一夜间白了头,刻骨铭心的经历。”董昕回忆说,“工会的故事就这样轰轰烈烈的结束了,现在再来组织,就不好组织了。大家依然盼着现状改变,可是都不愿意出头行动。法律怎么形成的,老百姓意见比较集中比较大了之后,才形成。权利不争取,怎么能得到?”
一年多的工会之梦,虽然没有完全破灭,但是也不得不束之高阁,留下的最大亮点就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法》的修订,比如增加了追究不建立工会的处理办法等。对此,董昕还是感到一丝欣慰。
出奇制胜的秘密
一个管理者严重头疼的“刺头”,却似乎并没有穿上合乎潜规则的小鞋,反而得到了同行所没有的各种“优待”,颇为有趣。
他没有被收过车。公司移交旅游局后的第二年,公司开始收车,并拿出交通运输管理局的文件:凡是变相买车,必须清理干净。董昕不急不慢,回到:“收车可以,先拿出有效文件证明把车卖了,有发票吗,有合同吗?卖车卖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把公有制生产资料卖给个人的依据是什么?宪法上写了:‘生产资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把经济基础卖了,社会主义怎么搞?集体企业是公有制,出租车就是公有制生产资料,把出租车卖给司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来天运公司时,说的就是融资。把公有制生产资料卖给个人是违法的。违法的事情我不干,我没买,谁买了,收谁的车。”原来早在传言要收车时,他就找检察院的一个副经理开了一个他是融资形式参与公司的证明。由于他对相关法律了如指掌,又掌握着有力证据,后来旅游局一个副局长找到他,说:“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就不收车了。”
董昕尤其厉害的是在2003年末和公司签署了无固定期合同。一般来说续聘都是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而他有了无固定期合同之后,一直到退休,永远生效,除非企业倒闭或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解聘。董昕介绍说,劳动法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职工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的,经过双方协商后,企业必须签署。由于这里有个空子,就是企业单方面将“经过双方协商”解释为企业同意继续雇用的,他先把把企业打电话找他续签合同的电话录音,作为企业同意雇用的证据,然后将十年中交份钱的收据全部整理齐全,用于证明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了十年。万无一失后,他带着一个学法律的朋友找到领导:“我要签无固定期合同。”领导大吃一惊:“出租行业哪里有签无固定期合同的,你董昕怎么老出新鲜的东西。”董昕也不多争辩,拿着各种证据扭头就去了劳动仲裁。过了三天,单位领导打电话给他说,来签了吧,签了得了。董昕依然心细,给他学法律的朋友写了一份委托代理书,然后两人一起来到公司,和领导一起写了个关于企业继续签约证词,于是铁板钉钉,无固定期合同不签不行。签完后,董昕的经理也感慨,全北京的出租车司机,可能就这一个无固定期合同。
在他成功的签了无固定期合同之后,也有同事找到管理部门,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结果刚提出要求,就被经理给哄了出去,从此便再无尝试者。事后董昕分析,其他司机对相关法律不熟悉,也没有坚定的相信法律,被领导一诈唬一威吓,就没了主意,退缩了,不敢继续坚持合法合理的要求。
对这份合同的经济利益,董昕并不特别看重,因为他年近五十,干不了多少年了。他认为他争取的是社会效应上的胜利。以前由于筹建工会,积极参与维权,不时有传言说公安局就要抓他了。“现在不仅没有被抓,还签了无固定期合同,只要我不违章、无投诉、按点到、不缺份钱。只要公司不倒闭,即使企业裁员也得给我安排工作。如果强制违约,我就上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
而在北京积极维权的其他司机,很多人合同到期后便再也找不到可以签约的出租车公司,曾经组织90多辆出租车一起宣传减车份的车光殿就是一个,今年老车等人开始通过行政诉讼,推动打破行政垄断允许个体户进入出租运营市场。董昕虽然有了无固定期合同,但从一开始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动。按他的话来说,“维权的路不好走,现在只要是维权的事情,大家就一起合理合法的做。”
独立思考的习惯
公司里相信工会的人越来越少,曾经并肩奋斗过的同事们相信上级的命令更甚过相信法律会变成现实,但他还是相信终有一天能够建立起一个对工人负责的工会。“我理解工会法,工会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集体企业中,工会是最重要的,是维权的根本。没有民主管理权利,什么利益也保不住。我们现在还不如刘文彩,刘文彩是买了地才租给人,现在是我们自己的地,还要给别人交租金。这些公司用我们的押金投入资本运营,连资本都不用,却不给我们股份,还要榨取我们的剩余价值,他们比马克思批判地资本家更恶劣、更反动。”
董昕将几年来的思考整理成了一分两万字的文章,在搜狐网发表以后,不仅仅是北京的维权司机找到他讨论维权的问题,全国各地的维权出租车司机都纷纷联系他讨论出租车维权。他也不厌其烦的推荐大家学习《工会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或许因为第一次进入出租车司机维权时,董昕的角度就与众不同,他对出租车行业的诸多问题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
提到他第一次读到《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的时候,董昕的表情格外激动:“这不是为我们工人阶级打造的天堂吗?”他接着引用《集体企业条例实施办法》:上级主管机关,不能把所属集体企业当成自己的企业,不能向企业摊派财力物力人力,不能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干涉企业的民主选举。“好多人说公司是我注册的,就是个人的,法规上写着吗?公司是按照集体企业条例注册的,我们才是公司的主体。”
他还曾经提交申请,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司机在公司的投资,进行股份合作制。要求没有被批准,但他以后经常以股东自居。在与管理人员争论涉及司机权益的问题时,他的股东身份非常好用,还没有人能够揭掉他自封的这顶帽子。
董昕非常的反感公司管理人员用“管理”一词来和司机对话。他会毫不客气的反驳:“公司都是司机的钱和积累,你管得着吗?管理人员是聘请的管家,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作为职工代表,应该监督你的工作。”他解释说,国营企业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大会和厂长意见相左时,以厂长意见为准。而集体企业中职工大会是企业权力机构,决定生产经营重大事务。谁出资,谁做主,谁受益。他将目前的公司领导比作卢俊义的管家李固,抢了卢俊义老婆,霸占了他的财产,还把他送进了大狱。他从不承认管理人员的地位,“国家法规没让你负责,我们也没选举你负责,如果你要负责的话,就先把一千多万的集体积累向检察院说清楚。”
最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天运公司要被划拨给国有资产管理局。旅游局的领导找到董昕谈话,希望他加盟公司管理层,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对于以前的一切问题不再追究。公司的两个副经理也找到他,邀请他做一个副经理。这么多年宣传民主选举,这么多年坚持经理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除此以外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权力任命经理,董昕婉拒到:“我做人做到这份上,不能这样当经理。当然,如果职工大会选举,我当仁不让。”对于“特赦”的问题,他也一笑而过,“二战劳工时隔五十年还可以要求赔偿,何况这还十年都没有到,集体积累一定要算清楚。我们这里又不是俄罗斯,像叶利钦一样用交权换取特赦。”
董昕对出租车改革没有太多建议,公司模式也可以,个体模式也行。减份钱、免押金被他形容为“虎口脱险”,只是解决一些现实困难,他个人更偏爱“虎口拔牙”,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切实落实职工大会才是集体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保障职工的权益永不受到侵害。
6年来一直走在风口浪尖,多次被人预言会进监狱的董昕,并没有失去自由,反而成为了北京市出租车司机的维权带头人、法律专家。他自己总结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冲击政府机关,不罢工,开职工代表大会期间份钱照交,一切依法而言,依法而行。
然而如果有关部门6年前就能做到有法必依,一个兢兢业业的出租车司机,还会转型为法律专家吗?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