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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因审计、反腐有功,因而以绝对的高票、不可争议地榜列2004年度十大经济人物的首位。人们因此将围绕李金华发生的一切称之为“李金华现象”,其实,我想,至少还应该有两个“全国性的权威部门”可以出“李金华式的人物”的。
哪两个部门?一个是“国资委”,另一个“国土部”。
为什么说“国资委”可以出“李金华式的人物”?就是因为这个部门所管辖的领域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腐败“重灾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腐败”已经到了整个社会无法容忍的程度了。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调查显示,2003年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国有企业人员贪污贿赂犯罪25322人,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数据表明,在高检院近期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占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41.5%,其中相当数量都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
为什么说“国土部”可以出“李金华式的人物”?就是因为这个部门所管辖的领域也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腐败“重灾区”,“农村圈地运动中的腐败”也已经发展到了整个社会无法忍受的程度了。在一些地区由于“政府征地”、“利益集团圈地”和“所在乡村干部卖地”的“三大威胁”下,中国的土地“从1996年到2003年,全国耕地从19.51亿亩减少到18.51亿亩,7年之内净减少1亿亩”(温家宝),“目前全国约有4000万失地农民,关于土地征用的法律制度滞后,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偏低,是造成农民失地后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中国经济社会形势”报告),“近年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也在拉大。现在我国有3000万城郊农民成为无地、无业、无保———‘三无农民’”,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洪朝辉)……
总之,“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腐败”和“农村圈地运动中的腐败”这两类腐败,便是我所“发明”的“权力资本腐败”,即一些“有权人”和“有钱人”通过“权力”、通过“腐败”获得了“资本(‘腐败资本’)”,而“有权人”和“有钱人”的“资本(‘腐败资本’)”又通过“权力”、通过“腐败”大大地强化了“权力的再腐败能力”……就这样,通过这样的“权力资本腐败”方式而完成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腐败资本”的“原始积累”,一种带有血猩味的“原始积累”……
完成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腐败资本”的“原始积累”的领域不仅仅是这两个领域,但是,这两个领域中所产生的腐败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腐败权重比”,是很重很重的。
所以,如今反腐败揭露出来的大案要案往往都与这两个领域的案件联在一起(但是,决不是说其它领域腐败就没有了,不重要了)。
所以,在反腐败深入发展的今天,国家的“制度反腐”完全可以“安排”一二个类似于去年那样的震动全国的“审计风暴”。
所以,在这两个领域的“掌门人”只要真是有像李金华那样的“看门狗”精神,只要有李金华那样什么都不怕的反腐精神,那么,我可以肯定,在这两个领域里的反腐败是大有可为的,是能搞出“大明堂”的,甚至能将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大大地往前发展一步,大大地往纵深方向推进一步的。
所以,我所说的“至少还应该有两位‘李金华式的人物’”这句话,应该是有根据的,它决不是出于对李金华个人的崇拜,而是对国家“制度反腐”的一种期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国家行为”、“政府行为”是应该的,是审时度势的,是到了时候的。
当然,我的这种想法只是一种期盼,一种希望,一种愿望,产生“两位李金华式的人物”,难度是极大的。
为什么?原因很多。但是有一点必须指出:李金华之所以能掀起全国性的“审计风暴”,其原因除了有国务院、中纪委在“撑”着、“顶”着和李金华本人的人格特点之外,还与“审计”本身的特点有关:即“审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活儿,只要你是:1、敬业的,2、对本门的“活儿”是精湛的,3、对当今腐败分子的腐败特点是非常熟悉的,4、怀疑精神很强的,5、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6、本人能“沉得住气”的,遇到问题不会打“退堂鼓”的……那么,“审计”审出的问题就是板上钉了钉那样,是跑不了的,不管你作何等解释,问题永远是问题,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并不过多地与“人”打交道,并不过多地与“关系”打交道,“干扰”自然少,带有一点纯“技术性”的。
但是,若是查“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腐败”或“农村圈地运动中的腐败”,就不是纯“技术性”的,从查处一开始就要与“有权人”、“有钱人”打交道,就要与中国最为麻烦的“人际关系”打交道,若是果真有问题的,那还要与“腐败了的利益集团”打交道,还要与能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称王称霸的“腐败势力”打交道,与“单纯技术性的审计”相比,所发生的“情况”就要复杂得多,所遇到的“麻烦”就要多得多,工作所产生的“困难”就要多得多,再加上体制上的问题,所授受的权力(特别是“处置权”)有限,有时甚至会发现了问题也解决不了问题,经常是“雷声大,雨点小”(有时还是“光打雷不下雨”)……所以,在这两个领域反腐败,尽管其前景可能会非常光明,其反腐成果将会非常可观,然而要出现像“李金华式的人物”,要“复制”出“李金华现象”虽说不是一点没有可能,至少也是异常之艰难的。
但是,我想,只要有国家“制度反腐”的安排,只要这两个领域的“掌门人”有李金华这样的“想法”———“不是我想发现(大案要案)的,它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你去审一个单位,这个单位明明有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甚至经济犯罪问题,但却在你眼皮底下溜过去了,我觉得这就是对人民的一种犯罪。我希望一年到头都平安无事,我最担心的是有事,却发现不了”,并将这种“想法”坚决实践之,出一二个(当然是越快越好)“李金华式的人物”亦不是一种梦幻!
这也算是我对国家的“制度反腐”的一个期盼,算是我对2005年反腐败的第一个期盼。
(来源:杂文报)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