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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伯宽受审
1月20日,作为“华光案”中第一个受审的国家公职人员,南海市原财政局局长孙伯宽出现在顺德区法院被告席上。而此次庭审,原定于佛山市中院进行。
公诉人对孙伯宽的指控包括“玩忽职守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四项。
挪用预算外资金
起诉书指控孙伯宽单独挪用了约1.2665亿元,另外还包括南海区财政局在香港的窗口公司国瑞公司为华光开具的信用证一起,共近4亿元,被挪用的资金均系南海区财政局的预算外资金;而在2001年7月孙退休后,何伟林任财政局局长期间,孙又与何合伙挪用公款2亿多元。
由于案情相当复杂,起诉书中引用的孙伯宽及其继任者何伟林以及霍栩等人的供词和孙伯宽在庭上的发言,仅能勾画出华光74亿元骗贷大案的大致轮廓:
1997~1998年间,冯明昌因为“缺少足够流动资金”,向时任南海市财政局局长的孙伯宽提出借款,兼任国瑞公司董事长的孙伯宽让国内的南海投资公司划款给冯明昌。
2000年以后,由于华光公司没有钱还国瑞,孙伯宽以及何伟林又通过南海市财政局下属的南海投资公司划款给华光,华光再兑换成港币后还给国瑞,国瑞再还给银行。
此外,国瑞公司还借款给冯明昌,用于购买中国兴业发行的可转股债券,孙伯宽在庭上说,如果不借钱给冯,购买可转债,中国兴业股价炒作就会失败。
而南海投资公司在整个事件中实际上动用的是不能借给企业的预算外资金。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起诉书指控孙借款给冯明昌后,冯承诺按1%~1.5%付利息,孙于是叫人每年去华光公司提取资金,并将这部分资金用作财政局内部员工奖金和旅游费发放,共8笔240万元。科级干部每人8000元,以下每人5000元。对此,孙辩解说,自己几次在局里开会时都说到了此事,大家都知道并同意。
起诉书还指控,2001年,孙在原南海市政府持有的某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帮助肖某达成交易。之后中间人吴某给了孙的儿子50万元港币,孙存入其在香港渣打银行的户头;肖某又再次将50万元港币存入孙在香港中国银行的账口;此外,2002年在香港机场,孙与何伟林每个人收受了冯明昌的1万元美金。
孙伯宽的背后
孙伯宽称自己一再“借钱”给冯明昌,是因为国瑞公司借了大量的资金给冯明昌,担心不支持冯的企业,他就不能归还国瑞的钱。
在接下来的举证过程中,只要一有机会,孙伯宽都会用一口广东话大声地说很多他自己的看法,而说得最多的就是“借钱给冯明昌,我根本就没有半点私利,完全没有”,他多次试图重复这句话,以致审判长和公诉人不得不反复打断他。
不过,孙伯宽自己也供认:“跟冯明昌私交不错,希望搞好他的企业,也搞好中国兴业,他会让我继续在兴业任职,这样我在退休之后,也会有不错的收入。”
休庭时,一些旁听者谈起庭审中的细节:公诉人在引用证人证言时,不下10次提到类似“借款给冯明昌,政府领导完全不知道”。
而在庭审中,对于挪用预算外资金的指控,孙辩解说,财政局不可能将钱给任何企业,(如果要给)必须经市长陈仲元签字同意。
孙伯宽的证言里提到,他之所以敢借钱给冯,是因为“冯明昌的企业做得这么大,陈仲元等当时的领导都是非常支持的”。
起诉书中,同时还引用了何伟林的供词称,“在2002年,就向陈仲元汇报过冯明昌借款的情况。2003年3月,区长工作会议时,我就明确提出,不能再借款给冯明昌”。华光财务总监霍栩的供词也提到,他曾反映冯借款太多,可能有风险。陈答复说:“工行都借了那么多钱,他们都不怕风险,我们怕什么?”
何和霍又说,“陈仲元和当时的领导都说过,我们现在主要是要把兴业做大,把它股价提高,这是最重要的。”
孙伯宽又说,前任书记邓耀华“指示我们大胆搞好中国兴业。但没有明确指示我们借钱给冯明昌”。
不过,何伟林的供词中透露了这样的一个细节:2003年,陈仲元任南海区委书记后,发现了预算外资金被挪用。由于担心追查挪用预算外资金,孙和邓耀华曾决定“补办”资金使用报告。何伟林于是炮制了一份落款日期为1995年的报告,并去到肇庆找时任该市市长的邓签字批准,然后将这份报告放在了1995年的档案里。
两任离职的区委书记
陈仲元是南海当地人,1996年起就担任当时的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初南海撤市建区,划入佛山市后,陈仲元任南海区长,2003年4月接替邓耀华任南海区委书记。佛山当地人士称,陈仲元最后一次在媒体上露面是2004年9月中旬,此后,兼任南海区人大主任的陈仲元数次均未出席人大常委会议。
2004年10月13日,南海区委开会宣布了佛山市委关于人事变动的相关决定:经佛山市委同意,由原佛山市委宣传部长刘海兼任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不再担任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书记一职。2004年10月20日,其人大主任一职也由别人取代。
而陈仲元的前任邓耀华相比之下更受关注,邓耀华以其在任时高调推进南海的信息化建设而闻名,有“邓IT”之称。
邓耀华同样是南海当地人,1993年起任南海市长,1998年起改任市委书记,2003年4月大佛山整合之际,邓调任广东另一地级市肇庆市任市长。
“华光案”曝光后,邓的去留同样惹人关注,2004年8月下旬,邓在肇庆市最后一次公开露面,9月上旬,在肇庆市委的一次内部会议上,传达了上级同意邓耀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文件。
《财经》杂志的先前的报道称,在南海当地乃至广东省内,冯明昌与邓耀华的密切关系并非秘密。据悉,冯明昌于1999年获得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5亿元授信,亲自出马说项者即为时任南海市委书记的邓耀华。南海银行界还有消息称,邓耀华曾不止一次带冯明昌拜会当地银行主管,为其贷款说项。《财经》报道引述广东省内的消息指邓耀华是因为华光事件而离职,并曾在广州接受调查。
不过,南海本地的消息则称,日前邓耀华曾现身南海,而一则未经证实的传闻是,邓可能出任广东省某厅下属一单位的副职,也是一个闲职。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