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三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二00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千分之二调整为千分之一。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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