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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海沧区东孚镇过坂村农民奇新展从镇医管办小蔡手中接过厚厚的一叠钞票时,禁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花。这是海沧区自2004年5月1日起在福建省率先实行农民大病统筹以来,首位获赔的农民。
昨日,当记者来到过坂村采访时,奇新展的妻子陈春梅讲述了这个难忘的故事。2004年5月9日晚,奇新展因骑摩托车不小心摔倒,导致右腿骨折,单住院治疗就花去17633.45元,这对一个上有年迈双亲,下有两个孩子读中学,一年辛苦耕耘也只能攒下3000元的农民家庭来说,难处可想而知。
眼看秋季就要开学了,学费也没有着落,奇新展一家一度愁眉不展。幸运的是,海沧区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措施使这个家庭避免了因病致贫的灾难。按照住院保险和抗大病保险的赔付比例,奇新展获赔住院保险金5125.45元,获赔抗大病保险金3542.42元,两项合计8667.87元。“多亏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要不,这8000多块哪里找啊!”陈春梅开心地笑了。
如今,60多万厦门农民正像奇新展这样,享受着和城镇居民逐步同等的社会保障。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为突破口,以弱势群体为主要帮扶对象,以“低门槛,广覆盖”为基础,以最终实现与城镇社保接轨为目标,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不愁看病、不愁上学、不愁养老、也不怕生活困难。
看病可报销
从2004年起,海沧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即基本住院保险和抗大病保险,基本住院保险每人每年交纳35元(区镇各投5元,其余25元由村集体或村民承担),报销封顶7000元;同时,区财政出资每人每年15元为全区村民购买抗大病保险,从发生的合理医疗费10000元起理赔,每人每年封顶报销50000元。
据悉,目前海沧区有73039人参加了抗大病保险,投保率100%。和海沧区一样推出农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办法的还有思明区,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大大缓解了农民因大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厦门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厦门市采取“政府政策主导、财政资金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商业保险介入”的做法,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市农民的参保率已达到了80.63%,这为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养老有保险
厦门农民,正和市民一般,享受着同等的“国民待遇”。在经过长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农民参保、财政补贴”的原则,采取多档选择、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并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并轨运行。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介绍,目前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正在岛内思明、湖里两区进行试点,今年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岛外农村推广,力图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困难有保障
2004年,在总结前几年实行情况的基础上,厦门市利用特区立法权,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农民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使全市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做到“应保尽保”。
据市民政部门透露,今年厦门市决定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农村平均保障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35元至150元。不仅如此,我市还不断完善农村特困弱势群体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的补贴标准;不断改善三峡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慈善会”、“红十字会”和“挂钩帮扶”、“人人献爱心”活动等的载体作用,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以及贫、病、残、祸、灾等特困弱势群体进行各种特别救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厦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完善起来。图为相关部门节前慰问贫困户。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