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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1月25日表示,中消协在2004年开展的农村维权情况调查中发现,无经营资格证明的农资企业普遍存在、农资产品监管者充当经营者以及《肥料法》迟迟无法出台使我国农民陷入农资产品维权困境。
农村维权情况调研活动参与者之一、中消协消费指导部皮小林介绍说,农资经营主体缺乏统一规范、无“证”企业普遍存在则使本来就不容易鉴别的农资产品市场上充满了陷阱。“调查表明,目前从事农资经营的单位中,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多,特别是县乡两级普遍存在一照多点、一证多用、出租、转让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此外,部分农业地区普遍存在的农资企业集监管者和经营者身份于一身,既是监管对象又有监管职能的现象大大影响了农民有效维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农资粮面处陈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相对于种子、农药等农资而言,目前肥料的立法相对滞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已跟不上市场的发展,使农民维权无法可依,企业生产伪劣产品却逍遥法外。”皮小林说,目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约束化肥的产、供、销领域。
( 责任编辑:魏喆 )
来源:[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