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1月24日《中国青年报》同一版面刊登了这样两则消息:一篇是《“行业准入受限”是民企发展最大障碍》,说的是安徽省工商联近期完成的一项调查表明,“行业准入受限”已取代贷款难和资金短缺,上升为民企生存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安徽民企比外企准入的行业少20多个,比国有企业少40多个。另一篇是《反垄断法有望年内出台》,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透露,力争今年年内出台《反垄断法》。
这是一个巧合,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摆在了大家面前:如今的中国市场经济最缺的是公平自由竞争还是反垄断?
虽然目前关于垄断的定义和争议有很多,但有一点却能基本达成共识:即垄断者要么是有能力控制“价格”,要么是有能力控制“产量”。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国内的各行业企业有多少能达标,可谓屈指可数,看看电信、移动、电力、邮政、铁道、民航……我国《反垄断法》的限制对象会是这些行业企业吗?基本不可能,因为这些行业要么属于自然垄断行业,要么属于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行业。
的确,形成垄断的原因有很多,既包括上述的自然垄断、国家战略安全考虑等因素,也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差异化、交易场所分散、行业准入障碍等。笔者以为,目前在我国的众多垄断成因中,可能只有“人为行业准入障碍”,即通过行政手段设置的行业壁垒,是与市场公平自由竞争原则背道而驰的,正如《“行业准入受限”是民企发展最大障碍》一文中传递出的信息一样。但是,这却是一个更多属于公平自由竞争范畴的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的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这样谈过自己对反垄断法的认识:“多年来我对反垄断法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刚入行的时候,作为一个竞争的支持者,我非常支持反垄断法,我认为政府能够通过实施反垄断法来推动竞争。但多年的观察告诉我,反垄断法的实施并没有推动竞争,反而抑制了竞争,反垄断法的害处远远大于好处。”
为何我国各界呼唤《反垄断法》的声音是如此之大呢?或许是因为太多的人将“公平自由竞争”和“反垄断”完全等同起来了。在如今的中国市场经济中最缺的是公平的自由竞争还是反垄断?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