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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费率市场化已经提上了日程,近日,各家寿险公司已接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征求“人身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并纷纷着手准备,就等费率市场化的模式被选定,便可以马上推出相应的产品。如同一块石子投入沉寂已久的池塘,费率市场化在寿险市场上激起千重浪,也给了消费者诸多期待,大家的目光集中在寿险价格能否下降上。不难猜测的是,暂时性的市场混乱也将出现,价格战在所难免,一些寿险产品的价格会在竞争中下降,消费者将是费率市场化的最大受益者。
市场将由乱到治
价格能轻易拨动消费者的心弦,这早已被市场证明。目前产险承保费率下降得很厉害,就是保险公司价格竞争的结果。尽管我们一直强调保险保障范围和服务的重要性,但在不成熟的市场中,价格仍是左右消费者是否购买个人传统寿险的决定因素,消费者购买寿险时,会反复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进行对比,权衡收益率,看是否合算。寿险产品价格越低,或者说回报率越高就越有吸引力,当消费者扳着手指头算将来退休每月可以多拿到多少钱时,服务等显得有些无足轻重。
寿险公司显然深知价格对消费者的影响,也会利用费率市场化打一场价格战。现在国内保险市场虽已放开,但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平洋寿险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新进入市场的中小寿险公司一开始便面对强有力的对手。没有市场份额便无法生存,但要同三家大保险公司抢夺市场份额,按部就班的竞争难在短时间内奏效,毕竟品牌、服务、管理、技术水平等发挥作用需要假以时日,因此,便希望能独辟蹊径,低价争夺市场不失为一条捷径。从这个意义上讲,保监会取消费率管制,旨在为新的寿险公司提供施展拳脚的机会。
先圈好地再养羊,不少保险公司已经透露出这样的想法。在抢占市场的导向下,不少新寿险公司会利用费率市场化,采取低价战略,价格甚至会低于寿险公司依靠精算所得的正常价。价格战将先在新公司之间进行,如果危及到大公司的市场地位,大公司也会参与其中,一场混战在所难免。这并非杞人忧天或者是无稽之谈。最先进行费率市场化的车险无疑为寿险提供了“前车之鉴”:2003年,车险费率开始自由化,保险公司为占领市场,大打价格战。最终,市场份额争取到了,风险也积累下来,车险2003年全线亏损。亏损让保险公司变得理性起来,认识到低价竞争的危害性,同样又借助费率市场化调整价格,2004年连续上次四次费率,车险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车险与寿险有着相似之处,目标对象都是个体消费者,影响力大。缺少市场竞争磨练的寿险公司也会进行同样的价格战,在遭遇低价带来的挫折后,再去寻求理性的产品定价,经历一个由乱到治的过程,期间产生的损失与资源浪费,是市场调节的成本。对寿险公司来说,经历市场的锻炼后,将变得更加慎重,学会市场化生存。
在价格竞争的过程中,消费者可以坐享“渔翁之利”,挑选到价格较低的寿险。更重要的是,寿险公司明码标价叫卖产品,把价格优势摆在台面上,避免了在以前营销员通过返佣的方式暗打价格战的情况,因为“暗战”对消费者很不公平,相同的保险,有的得到返佣,有的得不到,这本身是一种变相的歧视。
产品趋向丰富
费率市场化后,寿险公司会加大产品开发力度,特别是养老险、终身寿险等储蓄型产品会更加丰富,消费者选择面也宽泛起来。
我国人寿保险自1997年至今一直实行价格管制制度。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保险公司保费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将人寿保险业务的保费预定利率上下限调整为年复利4%至6.5%;1999年,保监会颁布精算规定,对定价基础和方法作出更加详细的规范。按照此项规定,人寿保险产品定价必须采用《中国生命表》,预定利率不能超过2.5%。于是,人寿险产品都在“圈内”跳舞。
保险产品外在表现为价格和其承诺提供的服务,倘若价格受限,产品创新等于用一条腿走路,难免失衡。当保险主体少、缺乏市场竞争时,价格约束并不是保险公司发展的羁绊,但当竞争开始成为常态,保险公司要在市场上一竞高低,价格管制的弊端凸现出来:首先,保险产品形式是一纸条款,非常容易被模仿,通常一家公司的产品推出时间不久,同业公司就会有类似的产品出现,更多情况下只是名称不同;其次,寿险公司的竞争力体现不出来,有的寿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强,盈利水平高,可以给消费者更高的回报,但在价格管制的情况下,这种优势体现不出来,直接限制了保险公司的发展;第三,多元化的社会造成了消费者需求的千差万别,包括对寿险价格的不同需求,价格管制则无法满足多层次需求。
当费率市场化,寿险公司则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更重要的是,能根据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开发出多元化的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例如,分别开发出针对“富人”、“白领”等不同购买力消费者的人身险,并把服务与产品定价捆绑在一起,产品价格高,享受高端服务,产品价格低,享受一般的服务,体现“物有所值”———花较高价格购买保险者可以享受到俱乐部、论坛、鉴赏会等高端服务;而那些以较低价格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则享受等而下之的服务。这种差异化定价、差异化服务实现了市场公平。
费率市场化还能促使寿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效率最大化。寿险产品定价中包含着经营费用,如果寿险公司能通过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就可以降低产品的价格。当寿险产品真正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时,便很难复制了。
消费者必然从费率市场化中受益,种种好处已经列举,但说一千道一万,只有拿到手的收益才是真正的收益。在选择保险时,要防范风险,确立保险公司也会不保险的理念。寿险不同于产险的地方在于长期性,莫贪图暂时的低价,而要综合评定保险公司是否能在二三十年后继续提供保险给付。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