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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华电国际成为首只采取询价方式发行的股票,询价制度拉开了序幕。 无疑,新股询价制度的推出是我国证券市场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由之路,必将对证券市场的下一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询价充分反映机构投资者意愿
我国证券市场从1990年上海交易所成立以来,新股的发行方式从额度管理、指标管理、通道制、保荐制到现在的询价制,一步步向市场化和国际化过渡,同时发行价格也由过去的固定价格(1996年以前)、相对固定市盈率定价(1996年-1999年)、累计投标定价(1999年-2001年)、控制市盈率定价(2001年-2004年)到现在的对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逐渐与国际先进国家的发行方式接轨。
询价制度的推出使得新股由原来的以发行人为主导的发行关系改变为以投资者为主导的发行关系,发行人、保荐机构以及投资人三方的利益得到了协调,避免了发行人恶意圈钱的冲动,同时规范化的询价程序也使得发行定价比较客观准确。
在当前机构投资者占主导地位的市场中,新股的定价权在机构投资者手中,通过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机构投资者给予优质企业的发行市盈率将远高于劣质企业,这将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逐渐体现,有利于优质企业的发展。
自从2004年8月底停止新股发行以来,股市并没有出现上涨的行情,反而一路下跌,本次恢复新股发行,股市更是应声而落,股市下跌的原因不是因为扩容而是因为体制上的问题,是适合机构投资者投资的股票太少的原因。采用询价方式发行新股,是机构投资者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能够充分反映机构投资者的意愿,利于机构投资者的参与。
扩容短期对大盘有冲击,但是每一次大行情的到来都是在大扩容之后掀起的,皖通高速、长江电力等例子历历在目。市场淘汰的永远是绩差股,一些蓝筹股的价值将会逐渐得到体现和机构投资者的认可。
基金如何参与新股询价
尽管162号文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QFII,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都可以作为询价对象,但是从目前可投资证券市场的资产规模、研究力量、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比较,基金公司远远超过其他几类机构,成为本次询价机构的主要代表,基金公司对新股的定价具有一定代表性。
研究工作的细致性、准确性是衡量基金管理公司能力的重要指标。新股询价和定价是在没有反复交易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合理的价格,因而能否充分挖掘出企业内在价值成为机构投资者定价以及日后获利的关键。
基金公司将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实地调研和案头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以及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并注重整个研究团队的互相协作和支持。从宏观经济趋势、行业发展前景、市场背景和上市公司基本面出发,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加以数量化的验证,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的研究体系,为投资提供专业的价值评估服务.
部分细节尚待完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初步询价不用资金进行申购,各机构可以按照自己的研究结果进行报价,由于初次询价区间可以与累计投标询价区间完全不重合,因此,很容易出现机构投资者伙同保荐机构联合压低发行人发行价格的行为,导致发行价格过低,损害发行人利益。
同时累计投标需要全额缴款,而且获配部分冻结三个月,尽管优质企业能够得到较高的发行市盈率,但是机构投资者仍然希望发行价格的折扣率大一些,从而保证不出现亏损,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是新股询价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