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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震惊全国的“南海华光骗贷案”涉案关键人物近日陆续开审。令人记忆犹新的是,核心人物冯明昌在庭审中有这样一段骇人听闻的说辞:“一些贪官污吏主动索贿……我不敢得罪这些官,被迫行贿。”昨日上午,其中被指“主动索贿高达800万”的工行佛山市分行原行长林俊江,走上了广州市中院的被告席。
据了解,现年48岁的林俊江是广东省潮安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8年8月至2000年2月间,担任工行佛山市分行行长,后担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副总经理。在冯明昌从工行骗走的近20亿贷款中,有8.2亿元是在林俊江担任佛山分行行长期间发生的。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4月和5月间,广东南海华光集团老板冯明昌分两次向工行广东省分行申请8.2亿的授信额度,按照工行的管理规定,林俊江写了一份上报到省行的报告,并在报告上签了名。1999年5月,冯明昌属下企业成功地从南海支行贷款8.2亿元。
同年8月上旬,林俊江的弟弟林某开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于是把主意打到了冯老板的身上,在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的陪同下,林俊江开口向冯老板借钱800万,并承诺半年后就还。“慷慨”的冯老板立即将800万巨款“借给”了“从不认识”的林某。在这次“借款”行为中,双方没有协议、没有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在此后长达4年的时间里,林俊江从未向冯老板提起过还钱的事。
此外,在1999年年底,佛山工行系统要订做工作制服,一姓吴的服装厂老板找到林俊江,希望林行长多多关照。在林俊江的推荐下,吴老板成功获得900多万元的加工合同。为表感激之情,吴老板先后三次在林俊江家楼下送给林合计50万元的红包。
庭审在昨日下午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林俊江:钱是弟弟借的,与我无关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昨日庭审中,对受贿50万的“小数目”,林俊江很干脆地承认了,但对索取贿赂800万的指控,林俊江坚称:“这笔钱是我弟弟借的,后来他周转不灵才来不及还,跟我这个行长没什么关系。”
对此,公诉人针锋相对地提出质疑:“既然是借钱,为何4年来你都没有还钱,连个说法也没有?”听完问话,林俊江竟然“教育”起公诉人:“首先要明确一下概念,这些钱是我弟弟借的,不是我借的,我没有还款义务。”
公诉人立即指出:“冯明昌又不认识你弟弟,甚至一次都没见过,他凭什么把800万的巨款‘借’给一个陌生人,甚至不签协议、不打借条?是不是因为你是银行行长,有职权,他才会‘借钱’给你的?”
此时的林俊江拿着话筒,结结巴巴地说出了这样一番理论:“他是看我的面子,看我行长的身份、地位,不是看我行长的职权……”林俊江难以自圆其说,引来旁听席上一阵窃笑。
相关链接:南海华光骗贷案
2003年8月,一场“审计风暴”掀开了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华光集团老板冯明昌的“华光骗贷案”。
该案涉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人员23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包括7名厅级干部在内的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冯明昌等6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20多亿元!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