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中国商报网站
(新闻周报2005年2月1日报道)随着车辆的增多,北京市一直被停车问题所困扰。停车位的严重短缺,使停车供需和管理的矛盾日趋突出。
停车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一直被视为体现城市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北京的现状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由于规划滞后、管理政策粗放、市场调节机制死板、监管缺位等,造成占据垄断资源的停车位经营管理“一片混乱”。
日前,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少华建议有关部门在停车收费问题上应该合理化,应该研究一下,哪些地方应该收费,哪些地方应该降低收费,哪些地方应该不收费。
停车收费无“国标”
“老张开车去购物,傻了;商场外面没车位,满了;围着商场绕几圈,东西没买,回了……”这首改编自雪村的新民谣反映了目前“有车族”停车难的尴尬。
一位长期关注北京交通问题的人士“断言”:“如果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停车难的尴尬就会越积累越严重,最终爆发出来就很难解决,这绝对不是什么危言耸听,尤其是北京现在一天天临近2008年奥运会。”
“跑也花钱,不跑也花钱,恨不得把它扛在肩上。”车主李先生如此慨叹养车难,他说,除了车险、维修、油钱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项就是停车费,北京停车收费混乱都成了“有车族”经常聊起的话题。
“我遭遇了一次有史以来最荒唐的停车乱收费。”李先生忿忿不平地说。今年1月12日,李先生因“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而被罚款200元。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今年1月8日11点多,家住望京的李先生开着红旗车去京客隆超市望京店购物,结果发现便道以内的京客隆停车场上车位已满,有不少车停靠在马路两侧,两名身穿灰色制服的停车收费管理员正在引导车辆向马路边停靠。
看到李先生的红旗车,一名管理员立即迎上前来指挥停车。“那个管理员让我停在湖光北街斑马线上。当时,我还多长了个心眼儿,就问管理员这里没有划白线能停车吗?”
结果,李先生得到管理员十分肯定的回答:“能停。”不仅如此,管理员还坚决地说在斑马线上停车没问题,“我让你停的,你尽管放心吧。”随后,收钱开发票。
开车上下班的李先生有一个“习惯”——登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查询自己有没有车辆违章。“如果有违章情况,我每次都会很及时地接受处罚。”1月12日,李先生发现自己又有一次“违章”。“我很自觉地就去了就近的交通大队接受处罚,结果这一次是‘违章停车’,说我1月8日11时23分在湖光北街有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行为,网站上还有照片为证。”
交通大队的执法人员解释说,按照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对于李先生的这种违章行为,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李先生仔细回忆了一番,“这次违章就是在京客隆买东西把车停在湖光北街斑马线上那次。”
“我当然不服啊,因为当时是停车收费管理员指挥让我停的。”第二天,李先生就去京客隆超市找那个管理员,还真找着了,“当时他正在指挥一位司机把车停在上次我停的那个位置上。”
“你不是说没事儿吗?怎么有人拍照片,交通大队还罚我200块钱呢?”面对李先生的质问,收费管理员回答说,违章停车的照片不是他拍的,是他们公司的头儿叫陈某用数码相机拍的,他们公司专门有人用数码相机拍违章停车。
“后来我去找陈某理论,结果陈不承认。”李先生很生气但又很无奈,“这不等于他们在演双簧嘛。”
据望京小区的居民对记者反映,湖光北街“违章停车演双簧”的现象,一年前就存在了。当时,有关人士的解释是,这种事情只是公司的个别人干的。
除了“违章演双簧”,最为普遍的现象是“停车不给发票少收费”,这几乎成了停车收费管理员和司机之间默守的“隐规则”。
停车收费而不给发票,那么钱到哪里去了呢?知情人士分析说,这些钱让停车收费管理员截留了,“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对此,北京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劲松对记者说,“对于这个现象,从人工监管的角度看,是无法根本杜绝的,因截留而导致流失的停车费究竟有多少,我们很难去统计。”
停车管理公司的无奈在于:每个停车场的停车数量都不相同,要想准确地算出每天的停车数量和停车时间,显然是不现实的;虽然公司要求每个停车收费管理员都必须给发票,但现在私家车多了,存车要发票也没地方报销,不少人干脆不要,还能省几块钱,抱着这种心态的私家车主不在少数;另外,停车管理员都是从社会上招来的,他们的素质不一,发生私藏停车费的事也不是没有可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对记者说,“前一段时间,听国家发改委的人说,现在发改委对停车经营管理也很头痛,其中最为普遍的问题是——停车收费没有‘国家标准’,所以,很容易出现价格欺诈、收费黑洞等不良现象。尤其是居民小区的停车收费更为混乱,在北京,物业公司与业主经常因停车收费问题而引发冲突。”
非机动车道设停车位造成路权不对等?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大家对机动车停车收费持有较大意见之外,关于“非机动车道设停车位”也引起了不少争议。
曾有人认为首都北京之所以变成“首堵”,自行车和行人是罪魁祸首。对此,也有人反驳道,在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各行其道”的马路上,自行车、行人构不成对汽车的侵犯。倒是随处可见的机动车合法或违章停车,占据了自行车道或人行道。
在北京不少街头都可以发现,原本宽阔的自行车道一半已变成停车位,另一半成为汽车为了避开拥堵而走的隐蔽小道。
所以,在非机动车道上画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行车不畅,造成路权不对等,并埋下交通安全隐患。骑自行车上下班的王先生说,“设想一下,骑着自行车或走在人行道上,奔驰的汽车就在你身边呼啸而过,那是何等的心惊肉跳?”
那么,究竟是谁在制造这种紧张的气氛?北京某停车管理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士对记者说,在非机动车道上画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市政管委审批经营权,也就是说,审批让谁来经营;而交通委是审批非机动车道上能否画线,哪些可以画,哪些不可以画。那么,究竟谁来画线?这位人士回答说,“具体画线是由市交管局设施处指定专业的施工队伍来画线,除此之外,其他部门、其他人都无权画线。”
但是,有专家质疑,有关部门在设置停车位方面缺少尊重交通弱势群体的利益,画停车线时人行道、自行车道、胡同、绿地等公共空间都可以被停车位随意侵占,这样就剥夺了“无车族”的权益。对于这一点,北京最大的路侧停车管理公司——公联顺达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我们不好简单地评价这一点。”
有资料显示,在德国,街道两侧设免费或收费停车位的主要标准是看其是否影响交通。德国首都柏林市中心几乎所有大道两侧均设有停车位。
有专家分析说,路侧停车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能够方便短时停车用户的需要,不至于花费很长的停入和驶出停车场时间,能够起到调节城市停车场布局的作用,弥补现有停车设施的不足。在发挥城市道路剩余空间的同时,又起到了将停车位弹性化的作用。
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条规定早已“名存实亡”。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为严格控制临时占用道路,充分发挥道路的功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市容环境整洁。”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可以“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等设置停车场”。
■链 接
北京机动车
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历程
1991年,北京公用停车场小型机动车收费标准为:白天4小时1元、超过4小时后加收1元,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为每小时0.6元。
2002年6月6日,北京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全面上调。收费标准因地区、时间和车型而不同。其中四环路内露天停车场白天小型车每小时停车收费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四环路外分别为每小时1元、2元。夜间收费标准不分地区、类型一律按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收费。
2003年9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透露,停车收费标准将要调整,特别是中心地区、交通拥堵地区的占路停车收费价格,将改变目前“整体偏低”的局面,以解决停车收费“倒置”的问题,调整局部地区的交通流量。
2004年5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开始实行新标准,计时单位将由原来的1个小时改为30分钟。露天停车场的临时停车,白天从7:00到21:00,四环内、四环外、繁华地区小型车的计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1元、0.5元、2.5元,大型车为每半小时2元、1元、5元。
2005年1月11日,北京市发改委举行2005年首次信息披露会。据透露,市发改委与市交通管理部门联合研究,正对100个居住小区的停车收费的现状进行调研,新的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政策将实现服务与收费对等、收费与责任分清楚的原则。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