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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新客户暂时停止办理。”言语之间,深圳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显得有些低落,“年金中心正在等待新的条款出台”。
据悉,在2004年5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颁布实施后,一直至今,深圳企业年金中心宣布停止新的业务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
事实上,深圳年金的困惑不仅仅在于暂时停止新业务的受理,由于与相关政策的冲突,深圳年金中心正在考虑将受托资金转让或者寻求其他的方式。
“深圳年金中心一度拟将14亿的受托资金转让给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最近又发生了变化,交给广东社保局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深圳年金难题
深圳年金中心的工作人员所谓新的条款应该是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部门审核,正按程序上报审批,并将在近期内以部令的形式发布。
该《办法》规定,作为企业年金运营主体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以及投资管理人,其评审标准的第一基本条件,就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作为全国第一家事业法人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企业年金中心一样,深圳企业年金中心是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
截至2004年11月,深圳企业年金拥有企业账户770个,员工账户56000多个,受托管理的基金保持了上升态势,达到14亿。
在颁布《试行办法》前后,深圳企业年金中心就开始寻找解决路径,转让给平安养老保险公司一度是深圳年金中心的选择。
当时,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正处于筹建期间,双方合作意向非常明确。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也分别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签署企业年金框架总协议。
2004年12月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通过核准平安养老保险开业,并成为国内首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然而,在平安养老保险获得开业批文之后,深圳年金中心的态度突然变得暧昧起来。
“由于当时双方只是达成了一个意向,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深圳年金中心有选择的权利。”知情人士分析。
据悉,深圳年金中心的14亿受托资金可能转而交给广东社保局,不过现实是,广东社保局同样面临资格限定的问题。
一方面,深圳年金中心老客户的业务量在继续增加,另一方面,新的业务和中心前景尚处于迷茫之中,深圳企业年金陷入了一个左右为难的境地。
政策信号
深圳年金中心有多年运作的经验,然而《试行办法》出台之后,按规定却不能成为企业年金的合法主体。
2004年7月24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第一次企业年金规范管理培训班上,深圳年金中心垄断当地企业年金业务,集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于一身的做法,被与会人士提出明显与《试行办法》相违背。
但现实是,无论是已经颁布实施的《试行办法》还是正在酝酿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都将使地方年金中心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
在四个主体中,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的定位与地方年金中心有很大的差距。
当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基金监管司的高层表态,深圳年金中心在运作中存在着一定的地方垄断行为和政府行为,违反市场化运作原则,在《试行办法》出台之后,要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这被看作是监管部门打破地方垄断行为的信号。
监管层的态度非常明确,《试行办法》是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的游戏规则,因此,深圳企业年金中心未来也要重新申请资格,转为正规的企业年金受托机构,中心必须与行政职能脱钩,成为市场参与主体的一员。
摆在深圳年金中心有两条路径,一是转变为正规资格的机构,另外一条就是转让。
对于前者,意味着有关部门必须向深圳企业年金中心注入巨额资金,让其与社保部门脱钩而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有人士分析,且不说能否做到,即使做到了,失去垄断地位的深圳企业年金中心,几乎是不可能与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竞争。
在当时看来,转让给平安保险养老金公司是可行的方法,后来发生转变,可能与监管层面的态度转变有一定的关系。
政策在地方年金中心参与未来年金市场可能有一定的松动,由此,给深圳年金中心将托管资金集体转让给广东社保局留下了操作空间。
尴尬定位
在深圳年金中心,这种说法某种程度上得到证实。
“没有谁说地方年金中心今后不可以做,关键是在条款落实后,中心要有一个应对措施。”深圳企业年金中心人士认为。
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金额为260亿元,而专家预计,未来3年内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每年将增长1000亿元。
据估计,企业年金将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达到25%至30%的替代率。很显然,地方年金中心并不想放弃这块蛋糕。
某养老保险专家透露,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仍是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的单一养老保险制度,给国家财政带来较大压力,而且我国的养老个人账户中空账规模严重,国家财政每年为此被动支出500亿元。
企业年金是在国家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由企业和员工共同负担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在专家看来,可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的缺陷。
就目前的现实来说,在政策的挤压之下,地方年金中心如何处置这些养命钱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目前,已有约12家券商担任上海市企业年金运作的投资管理人,其中包括海通、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华夏、光大、湘财、银河、东方等12家券商。
从目前情况来看,一般地方年金并不是亲自操盘入市,以上企年金为例,是通过“上企年金——华夏成长、上投平衡、湘财平衡、东方平衡、华宝平衡”等多个账户进行买卖。
到2004年6月30日,上海企业年金发展中心的名字出现在23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名单上;而规模相对不大的深圳年金,也成为北京城建(600266)(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第四大流通股股东。
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掌管的80多亿的资金,运作管理比较成熟,采用“末位淘汰制”,每年综合排名末尾的两家券商将被终止下一年度的委托理财资格。
深圳企业年金管理中心运作的13亿企业年金中,有7亿元的委托理财,由湘财、国信、大鹏等3家券商代为管理,由于合同尚未到期,目前在账面上还看不出资产质量如何。
“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地方年金中心定位尚处于模糊阶段,我们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面对地方企业年金中心窘境,券商也一起迷茫起来。
( 责任编辑:佳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