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社会法人股6230.4万股中的1800万股于2004年7月28日质押给中国长城工业总 公司,质押期限自2004年7月28日至2006年6月25日。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上述质押的1800万股于2005年1月27日解 除质押。同日,北方发展将上述1800万股质押给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总公司, 质押期限自2005年1月27日至2007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