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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白 杨
北京报道
175亿欧元可以干些什么?一个三峡工程(总投入1700亿人民币),或者一条西气东输管道(总投入1400亿人民币),再或者建大半2008北京奥运工程(总投入2800亿人民币)。
但面对欧盟送出的175亿欧元“红包”,国内企业界却反应冷淡。
“不要说是讲英语,就是讲汉语我都快晕了。”1月14日,在欧盟组织的一次针对FP6欧盟第六框架计划的说明会上,一位与会中国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抱怨。
欧盟框架计划是欧盟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在科研领域的合作而推出的一项资助行动,FP6则是该框架计划推行以来的第六次资助行动,有效期从2002年到2006年,计划资金总投入175亿欧元。而且,从FP6开始,所有非欧盟成员国参与该框架计划的研究,欧盟皆对其提供经费支持。
“我们计划在中国投入其中的20%,但3年过去了,中国申请的项目还不到4%。”欧盟驻华代表处一官员表示,即便是在中国参与的科研项目中,中方也仅获得项目总资金的6%——欧盟共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总计227386236欧元,其中中方仅分得1375677欧元;而且,在参与的90家中国机构中,绝大多数都是大学、科研院所,“中国企业界严重缺位,不到总数的1/6”。
“欧洲研究区”战略外延
据欧盟驻华代表处官员介绍,欧盟框架计划从1982年开始推行,每5年为一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最后一年即为下一计划的第一年。
该计划原本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使欧盟各成员国在科研领域共享目标、经验和资源,协调各成员国的科研政策,“其实跟已经存在的欧洲单一市场、单一货币相同”。
但从FP4开始,欧盟意识到不能仅仅依靠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力量,应该吸引更多的国家参与框架计划,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欧盟在科技领域的腾达。从FP4开始,在主题领域之内,欧盟专门设了“国际合作专项”,用于欧盟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的科技合作,但欧盟不为成员国以外的合作伙伴提供研发资金资助。
“了解欧盟的科技发展框架计划对把握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因此‘国际合作专项’得到了很多发达国家的积极支持。”欧盟驻华代表处官员表示,“我们不欢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参与。”
而对于相当多的中国企业和机构,真正了解欧盟框架计划是从FP5(1998年-2002年)开始。1998年,中国与欧盟签署了《中国-欧盟科技合作协议》,随后,欧盟框架计划全面向中国敞开。
据介绍,FP5总计有82个项目,项目总资金9200多万欧元,共有100多家中方单位参与其中。科技部内部人士透露,参与FP5的中方单位项目资金全部由科技部资助,“科技部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一方面是让国内机构和企业熟悉与国外机构合作科研的模式,另外也是让欧盟了解中国的研发实力,为进一步的合作打下基础。”
而FP6则是欧盟第一次在所有研究领域中对非欧盟成员国提供经费支持,常见项目有如下特征:合作者6-12名,职能上具有互补性,至少由三至四个国家组成;总体资金规模200万-1000万欧元,有一些更大;项目周期一般3-5年。
“中国任何企业和机构都可以向欧盟申请相关的项目,一旦获得认可,欧盟将提供不同比例的资金支持。”欧盟驻华代表处科技助理钱文婕博士表示。
钱透露,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FP6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欧洲研究区”(European Research Area),通过各个成员国增强合作,加强互补,提高欧洲的科技水平,提高欧洲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据悉,“欧洲研究区”战略构筑始于2000年1月,是基于欧盟成员国研究单位之间相互分割和缺乏协作并影响了欧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而提出的。
FP6将实现“欧洲研究区”战略分解成四步:一是融合和加强欧洲研究区(132.85亿欧元);二是建立欧洲研究区(26.55亿欧元);三是加强欧洲研究区基础建设(3.3亿欧元);四是核能领域的研究与培训(12.3亿欧元)。
“向成员国以外的国家提供资金扶持,欧盟主要是想利用成员国以外的科技力量,来帮助其推动‘欧洲研究区’战略。”科技部人士分析,“当然,合作国家也能在合作中分享成果,‘欧盟研究区’的辐射力也将增强。”
钱文婕直言:“欧方非常看重与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合作,希望在一些科技研究领域及标准上能够互通有无,达成共识。在中欧合作的项目上,将多为欧方牵头,掌握核心技术,中方提供某一方面的技术支持即可。”
中国企业“碰壁”
在14日的说明会上,尽管欧盟驻华第一参赞Alison女士在回答与会代表提问时尽量细致,但纷繁复杂的项目申请程序和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仍令现场气氛凝重——与会代表无不眉头紧锁,漫无目的地翻阅着手里的4份小册子。
对于很多参会代表而言,“门槛太高,操作复杂”是对FP6的第一感受。
欧盟设置的申请程序包括:要求中方在相关领域具有非常高的技术水平,而且要找到至少3个欧盟国的合作伙伴来共同进行开发研究,每个项目有一位总项目负责人,由其撰写项目申请书,再由欧盟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提供资金支持以及拨付的项目金额。
“这个项目的门槛的确很高,但它有丰厚的资金支持,当然也要求申请者在某个领域的科研水平是国内最棒的。”钱文婕解释。
据悉,目前中方参与FP6,特别是企业,绝大多数是因为此前就同欧盟的合作伙伴有过相关的项目合作,之后才知道FP6,项目也是由欧方来牵头做的。
当然,中国有关机构和企业缺乏对FP6的了解也大大的影响了申请数量。北京软件行业协会欧盟项目组负责人罗文盛对此深有感触:“FP6不是一句两句就可以解释清楚的。中国企业中标数量很少,一个原因就是很多的人得不到前期的项目信息。你必须之前有一个想法,你才可能在研讨会上与欧方代表一拍即合。而大多数来研讨会的人之前对项目没有多少了解,只是感觉不错,听得半懂不懂,沟通也不顺利,抓不到重点,自然无法深入下去。”
一个例证是,网络作为FP6项目申请的主要渠道,欧盟方面至今还没有提供中文页面,“这大大影响了中国企业对FP6的了解”。
为了争取申请成功的概率,几乎所有中方参与的项目都是由欧方的合作伙伴来负责操作。显然,这样的景况下,中方能申请的资金额度就微乎其微了。
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董事长周明陶直言:“中方获得的项目资金比较少的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申请全部是由欧方的合作伙伴来负责。”中科希望软件是以开发自主版权软件为主,2003年公司通过德国Fraunhofer研究机构参与FP6申请,项目名称为ELOGMAR_M,共有9个国家、17个单位共同协作,项目的总金额130多万欧元,但中科希望仅仅拿到2万欧元。
钱文婕解释介绍,每个FP6项目均由独立的专家团按照事先公开的标准评审,评审时看不到项目的合作者名单,所以对中方而言没有任何的优势或者劣势,大家机会均等。欧盟评审委员会在评估时是对整个盘子进行资金评定,具体到某一方获得多少资金,由合作各方协商,并不严格规定,但会跟踪数据,“评审委员会将来也会有中国的专家参与”。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中方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第一,不具备项目的获得能力,也就是做不了项目的总负责人,最多也就是中方的主要参与者;第二,不具备项目的管理能力,中方还主要是人性化的管理,而欧方全部是先进的规范化管理,中方没有话语权,只能听之任之。这样与欧方的合作在争取资金上非常被动。
中国获得什么?
除了资金扶持,参与FP6中国企业还能获得什么?
“作为第三方国家的单位参与欧盟的框架计划,与欧盟开展科技合作,将有机会学习欧洲先进的科研手段和管理方式,也是迅速增加我国科研实力的重要途径,对我国开展智力和资金引进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科技部一人士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沈骥如博士认为:作为目前拥有世界顶级科技技术的三大领头羊,美国、日本、欧盟三足鼎立,在技术转让、科技合作方面只有欧盟与我们的合作最为积极,姿态也最为友好,中国企业应该很好的利用这样的格局,加快我们自身的科技发展。去年以来,中欧在“伽利略计划”和“ITER”(国际热核试验堆)等高科技领域展开了全方面的科技合作。
周明陶也表示:“我们参与FP6看重的是欧方在海运物流领域的先进技术,从长远利益来看,这必然会打开中欧海运的闸门。”据周称,在整个ELOGMAR_M项目中,欧方提供主要技术支持,中科希望提供的技术仅是整个项目中很小的一部分。
“我们感觉有的企业太急功近利,没有国际化的眼光,没有从长远战略布局,太看重别人提供资金的多寡。”中国-欧盟科技促进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比如利用欧盟先进的管理理念、先进的技术推动自身的信息化进程,这都是很好的学习渠道和机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郭励宏部长认为:“与国外高科技领域的合作是提升我们自身实力的一个很好渠道,无论能否掌握到核心技术,都有技术扩散效应,对我们国内的科研领域是很好的触动。”
“我们目前的技术实力、研发实力以及缺乏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等等都决定了我们在谈判中的地位,肯定了外方的标准自然强化了外方的技术市场地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的研究员李广乾认为,“我们企业要摆正心态,通过科技交流合作,注意形成我们自己的技术特色,这当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需要我们的企业具有耐心和远见。”
令人安慰的是,中方在某些项目的申请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生命科学(资金支持22.55亿欧元)、信息社会技术领域,(IST资金支持36.25亿欧元)中标的比率不断加大,钱文婕透露:在IST领域我们中标的几率差不多是20%,这对于5月17日即将启动的在IST领域的第五次招标计划自然是极大的鼓舞。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