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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刚 北京报道
“我们上个月已经向国家税务总局打了申请报告,东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我们也要申请。”2月1日,湖南省国税局办公室的伏先生告诉本报记者。不过,报告中并未涉及细节或可操作性的措施,比如连最基本的希望哪些行业受惠,也没有提及。据称,由于不确信申请能否通过,湖南国税局并未就该报告做详细调研。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此表示,“既然中央提出了中部崛起,如果增值税不能一下子推到全国,可以先由中部推,然后再推到全国,这不是没有可能。”湖南是中部六省之一,其余五省分别是:湖北、安徽、江西、河南和山西。2004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在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部崛起”就首次出现在了2005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任务中。
其实在中部,提出类似要求的并非湖南一省,财政部的官员透露,山西等省份也可能会是增值税转型的试点省份。
这些中部省份的要求似乎并不过分。在长期以来的制度和政策安排下,拥有3.61亿人口、作为中国主要能源动力和原材料输出地区的中部六省,并没有走到中国经济的前台。科技部一项研究报告显示:在GDP总量上,中部与东部之间的差额在20多年间增加了6倍。由此,防止“中部塌陷”的呼声近年来不绝于耳。
湖南思路
“提这个试点申请,对我们扶持企业是有好处的,因为现在很多企业设备陈旧、企业负担沉重,他们效益不好我们就没有税源,更不用说拉动我们湖南经济的发展了。”伏先生称“申请增值税转型试点是个自发行为”,他表示,国税总局并未给中部省份什么明示或暗示。
“八大行业对东北是比较对口的,湖南要搞试点的话,需要扶持的行业、跟东北肯定会有差别。”伏先生表示。在增值税转型东北试点中,确定了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等在内的八大行业享受政策优惠。
湖南省财政厅对湖南国税局的做法却表示了不满。
“国税局打报告,是他们自己搞的,我们没有参与。”2月2日,湖南省财政厅税政处华副处长对记者介绍说:“严格地讲,国税局它没有这个条件来提出申请,因为税收政策是财政部门的事,不是它税收征收机关的事。”湖南国税局其实也很清楚,伏先生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没有这个权力,最后还要国务院、财政部来批”。
但是,与国税部门相比,财政部门的准备似乎更充分,“根据湖南目前的财政状况来判断,这对湖南的财政会有影响,但不会太大。”华副处长分析认为,“如果在湖南搞增值税转型试点的话,那肯定要考虑对财政减收的影响,要进行具体测算。”
华副处长向记者透露,他们也要进行这方面的努力,“过完年以后,我们也想到东北去参观考察一下,再进行我们本省的测算;测算以后,也向国家提出一些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最近曾表示,希望增值税转型2006年向全国推广。那么,湖南还有没有时间或机会搞试点呢?华副处长认为,如果不能让中部六省单独搞试点,解决起来也不麻烦,那只是个方案如何设计的问题。“也有可能会确定不同的行业、抵扣范围和适用税率,比如对中西部搞一个优惠的税率,对东部发达地区另外再设定一个税率。”
但是,这与增值税“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又有了矛盾,因为各个地区适用行业、抵扣范围等的不同,肯定会导致不少问题。华副处长提出的解决之道是,“可以设定过渡期,只是在这个特定的时间内这样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有这样“成熟的思路”并不奇怪。去年11月,湖南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就提出了对中部崛起“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建议,其中就包括,“在中部地区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帮助中部地区的企业降低流转税负担,对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部分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全额补助。”由此判断,湖南连地方应负担的25%也不愿承担,而东北试点,是按照中央、地方各出75%、25%的方式负担的。
按照湖南省省长周伯华的设想,“推进工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工作重点之一,但是,企业需要资金,而地方财政又显得捉襟见肘。湖南省统计局有关人士也曾提出,“工业实力较弱,工业化进程任重道远”,是湖南的弱项之一;而“享有的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如东、西部地区”,则是湖南面临的压力之一。
“中部崛起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战略,国家是意图中部崛起以后,能够带动西部。”华副处长提出,他认为,“中部崛起”应该有实质性的举措,而不应只是个口号。
“讨价还价”
提出类似要求的并非湖南一省。去年4月,河南省的官员也曾向中央建议,中部崛起需要中央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包括:对中部地区采取税收倾斜政策,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大部分留地方,解决中部地方政府财政供给不足的问题。
此外,贾康告诉记者,山西等的省份也可能会是增值税转型的试点省份。
尽管中部省份屡屡高调“吹风”,但财政部似乎不为所动。
2月3日,财政部一位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没有“财政部要在中部六省搞增值税转型试点”的说法。
这位官员认为,湖南等省份提出这种要求或建议,是在意料之中的,“其他地区,包括西部地区也提过。中部地区,可能因为国家又是开发西部又是东北振兴,我估计他们也会提出这种意见、这种要求。但是,这属于这些省份自己提出的,并不等于说财政部就要考虑。”
但西部的要求至今未能成行。去年11月,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在2004中国西部论坛上,表示“积极稳妥地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切实减轻西部一些企业的税收负担”,算是对西部的积极回应。
至于湖南财政厅提出的,在全国推开时给予中部省份额外优惠,这位官员认为,“这都是他们自己提的这些要求,最后不可能这么做;还应该是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如果推开肯定是全国都推。”
财政部的官员表示,尽管部领导主张尽早推开,但是,“它里面有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承受能力、对各方面的影响,因为有这些问题,最后出台肯定要慎重一些。”这种分析的依据是,此前的测算显示,全国推开将会影响财政收入1500亿元。此外,各个地方还将各自进行测算,并以之与中央“讨价还价”。
根据公开的说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就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财政和税收政策进行研究。那么,研究机构提供的说法是否代表了财政部的态度呢?财政部这位官员回答说,“作为研究部门,他们可以提各种意见,有时他们听到的一些传闻,实际上也可能是研究过程中某一方面的意见,然后就传开了。但最后决策部门还得要慎重一些。”
对于中部六省要不要再搞试点,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教授非常明确地提出,“我的看法,就不一定再搞了,尽快全国推开就是了。你到处试点,反而矛盾越来越多。”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