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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2月10日电 黑龙江省工商部门有关人员日前提醒消费者,注意节日期间市场上存在的“五大消费陷阱”,防止上当受骗。
据生活报报道,这“五大消费陷阱”包括:
打折。在节日期间和换季时节,一些大商场、商店频频出现“年底大清仓”“节日特价”“搬 迁大甩卖”的招牌,消费者对“降价热潮”要保持清醒头脑,对食品、化妆品等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商品要特别留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
餐饮。节日期间,许多消费者选择到酒店聚餐,入座以后,服务员在没有征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就端上小菜、茶、湿巾等,消费者以为是赠送的东西,结账时却成了收费物品。对于这种糊涂消费,消费者如果忍气吞声,就接受了商家的强制消费。去饭店用餐时应当细心,做到明白消费,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赠劵。节日期间,“吃100送100”“买一送一”此类促销口号屡见不鲜,但当一些消费者的消费金额达到标准时,却被告知要获得这些赠送品还有“附加条件”。此类促销广告,商家宣传的既不明确也不完全,存在误导消费的嫌疑。因此,消费者在消费前应向商家了解清楚“赠送”的全部条件及相关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告示。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脱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某些商家利用消费者不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商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条件或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遇到商家出示的不平等规定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订金。春节前,很多人要购房。买房要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数额的订金,一些消费者还没有全面了解商品房合同条件和商品房的相关情况,就匆匆签订认购书,交了订金,等后悔时订金已经成为开发商的囊中之物。订金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而约定,由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认真核实商品房开发商是否具备销售资格,详细了解合同条款,谨慎支付订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责任编辑: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