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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毛晓梅)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共实现保费收入3.77亿元,同比减少0.88亿元,负增长18.86%,农险保费收入仅占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的0.35%,亟待大力发展。
农业保险对平抑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村防灾防损能力及灾后恢复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农险业务自1982年恢复开办以来却日渐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维持开办农险。保监会分析认为,农险业务之所以长期以来落后于农业发展的需要,一是各方对保险业服务“三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政策性较强,且面临较高的巨灾风险,经营农险业务赔付较高,效益较差;三是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为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去年保监会在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安徽、四川、浙江9个省区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险经营模式。目前已批准“上海安信”“黑龙江阳光互助”和“吉林安华”三家专业农险公司开业,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时期,经济人口、社会结构正发生剧变。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多次疾声呼吁,“未来保险竞争的主战场是在农村,保险业要以战略眼光积极开拓这块潜在的巨大市场,占得先机!”
( 责任编辑:佳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