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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丁海军)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汽车投诉依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投诉量比上年上升了31.6%,位居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由于汽车属于高价值、高安全性的商品,如果对争议处理不当,极易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据各地消费者协会反映,汽车类投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质量问题比例大。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到70.5%,比2003年上升了32.9%。包括发动机有异响、大梁断裂、油管漏油、刹车跑偏、离合器不分离、车门车窗裂缝漏水等。有的消费者反映,汽车购买后回家行驶的过程中,发动机就出现故障抛锚。由于汽车的价格高,刚刚购买的汽车就进修理厂,消费者心理上难以接受,而退、换货十分困难。
安全问题较突出。去年以安全问题为由投诉的比例上升了66.4%。汽车一旦出现刹车失灵、跑偏、轮胎爆胎、漏油等故障,就很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广大消费者希望生产商自觉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规定的义务,积极承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
维修质量没有保障。有的修理厂设备差、维修人员资质低,送修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有的修理厂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甚至经认证的品牌店也不能保证维修质量;收费标准混乱,价格差别大。
检测难题困扰消费者。由于汽车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以及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等原因,目前我国汽车产品检测检验机构的现状是,独立于汽车生产企业之外的机构数量少、送检费用高。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厂家自行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很难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即使在国家认可的检测鉴定机构做出对汽车某个部件不合格的结论,经销商也只是承担修理义务,甚至经过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新车也很难得到退换。
(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