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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中国银监会日前就《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银监会将以此作为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
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率、超额备付金比率、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比率。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指标值。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不良资产率不得高于4%。
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的资产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要定期向银监会报送与上述监管指标相关的各项数据。银监会将对未达到核心指标值要求的商业银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