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近来,关于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轨的话题日渐升温,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这个话题的背后,是我国规模庞大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统计表明,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5621亿美元,这一规模位居世界第四。在发展中世界,中国所吸引外资总量更遥遥领先,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面对这一庞大的外资规模,有人提出,超过了中国利用外资的合理规模,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是否果真如此?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日前发布《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2005年)提出,从利用外资总体规模判断中国吸收外资过多,进而对国家经济安全产生威胁,是没有依据的。
外资绝对存量被夸大
从FDI的累计流入量来看,我国总量超过5400亿美元。“但这5400亿美元并非外资存量,因为其中忽视了大量的折旧”。报告说。
该报告指出,1992年以后,外资开始大量进入中国,而且集中投资在制造业。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许多固定资产投资的价值所剩无几。经大致估算,剔除折旧后(折旧率按国有企业7%的最低标准计算),现在的外资存量不足3000亿美元。“因此,5400亿美元的外资存量实际被夸大了。”报告强调说,外资通常包括外国直接投资(FDI)、证券投资(FPI)、银行私人信贷、官方援助以及双边与多边转移支付。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直接投资,而证券投资在全球资本跨境流动中占有较大比重,发达国家主要以证券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形式。确切地说,中国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但不是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
另外,衡量一个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多少以及合理规模,不仅要看绝对数量,还要看相对规模。虽然中国吸引FDI从绝对金额看非常可观,但如果用GDP矫正后,中国吸引FDI相对于其经济规模而言,并非特别突出。
该报告援引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材料说,在剔除了经济规模差异所造成的偏差后,在140个国家和地区参与的排名中,中国的业绩指数值名列第47位。在FDI流入占固定资产形成方面,2002年中国为10.6%,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高。发达国家平均占25%,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3%。其中,亚洲平均为12%,非洲8%,拉丁美洲21%,中东欧18%。报告认为,中国吸收FDI的绝对规模较大,但相对规模偏小。“从总体利用外资规模判断,中国吸收外资过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产生了威胁是没有依据的。”
五大负面效应不可回避
报告在肯定了外资在经济增长、资本形成、促进出口、就业等十个方面对中国经济的积极效应后指出,外资存在五大负面效应不可回避。这些负面效应包括:价格转移问题,技术转移问题,跨国公司垄断,引资成本过高,环境污染问题。
报告认为,对这些问题应当具体分析,不能因此而简单否定引进外资。如,跨国公司普遍实行全球化经营战略,利用全球网络转移价格或者利润是普遍现象。可以采取适当的规制措施,防止其转移利润。又如,跨国公司存在的限制性商业措施,滥用市场垄断力量,出现一些反竞争行为,是一个世界范围内有待解决的问题。制订反垄断法,是一个有效方法。
对于跨国公司在技术转移方面颇遭非议的“封锁式”做法,报告认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动机是追求利润。技术的转移和采用,主要基于市场竞争状况。这种竞争不仅是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的竞争,更多的表现为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报告特别指出,事实上,跨国公司已经逐步向我国转移技术。因为:中国市场国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使得跨国公司必须向中国转移新技术,如汽车产业;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也迫使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新技术,如手机产业。
利用外资是长期战略
报告指出,在世界范围内引资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中国还应对外资提供适度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不宜全部取消。“但给予外资优惠不等于外资优惠政策不能调整。”
报告建议,把给予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普遍优惠政策,改变为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给予优惠。换言之,把优惠政策与转变增长方式结合起来。对于我国鼓励投资的项目、地区和产业给予优惠,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的项目,对产出大效益好的项目给予支持。这就有利于改善外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有利于提高外资的质量。(王小波)
(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