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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七,本报派出两路记者对100位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发现———
春节花销户均2000元
“今年春节我们家花了近8000元。”昨天下午,市民张先生接受记者调查时这么说。张先生是本报记者关于“春节花销”调查的最后一位市民,至此,本报记者的调查样本达到了100个。
跟张先生一样在春节期间“集中消费”的大有人在———某大学教师刘女士年初四为自己家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花了7999元;某媒体资深编辑王女士,仅为自己的本命年购买红色衣物就花了近3000元;外来务工人员汤先生,月薪不足千元,春节前夕给老家的父母汇去了1500元;另有一位杨先生,由于“收成”不好,不添新衣不买新货,但除夕那天买食品也花了700多元;昨天刚刚从四川旅行回来的李小姐一家三口,这一趟“奢侈”掉了一万多元。
自春节前夕的2月9日大年初一开始,本报记者兵分两路,开始随机调查“春节花销”。至昨天大年初七,共调查了100位成年并且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消费者,他们当中有媒体人士、企业白领、公务员、教师及外来务工者。从调查的样本统计来分析,九成以上的被访者家庭春节期间花销在1000元以上,而花销在2000至3000元的人数最多,春节期间被访者户均花销在2000元。
支出多半用于“送礼”
前文提到的张先生说,他春节期间花销的近8000元中有三分之二用在“送礼”了。这里所指的“送礼”,包括给小孩子压岁钱、走亲访友时购买礼品等人情走动方面的费用。
搞软件销售的王先生的春节花销绝大部分用于送礼了。“用于与客户联络感情占了大部分”,王先生说。据其透露,他春节期间用于购买礼品的钱在2万元以上。
而家住五棵松附近的王女士春节花销在2000元左右,其中给亲戚家的三个小孩发红包就用去了1200元。
如果把给有利害关系的人送礼、给小孩发压岁钱、给家里老人送礼等都算作“送礼”,有约七成的被访者表示,他们在“送礼”方面的投入超过了自己春节花销的一半。
调查结果显示,市民的春节花销主要集中在餐饮娱乐、服装、旅游、年货等方面。消费支出前三位的是礼品、压岁钱和家电及数码、通信产品三类,其余依次分别为衣物、外出吃饭、日用、逛庙会等。
三成人感觉是“负担”
“一个春节花掉半年的工资,想想挺不好的,但又不得不花。”在某电子公司上班的卓先生这么说。他的月薪为3000元,节前公司发奖金一万元,春节期间送礼、请客吃饭等花了一万多元,他又变成了“穷光蛋”。
刘先生是一名维修工人。他辛苦一年,攒了8000元,春节期间花去了3500元,其中给父母买保健品、衣物,以及给点过节费,花掉2500元。
虽然并非人人都像卓先生一样在春节期间花掉半年的工资,但调查发现,有三成左右的被访者感觉春节花销太高,是个负担。
感觉到“负担”的被访者收入大多不太高,春节支出占到了全年收入的相当比例。而另有部分被访者则是因为疲于春节期间的人情关系应酬而对春节花销表示不太满意,但又表示不得不应酬。
( 责任编辑:李江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