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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2005年第1号)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4日生效,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每月15日(若遇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进行基金收益的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支付现金。本基金收益的首次集中支付日为2005年2月16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2月16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自2005年1月4日至2005年2月16日的累计收益(2004年12月29日至2005年1月3日本基金办理备案手续期间认购资金的利息收入,已记入2005年1月4日的当日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 i为日期,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 R i=基金份额持有人 i日的份额余额/10000×基金 i日的每万份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2月16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2月16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2月18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已于2005年2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2月1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5年2月16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 t t p:// w w w. h f t f u n d. c o 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858;
3、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和证券等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2月17日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