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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与麦当劳长期法律争执的环保人士在欧洲人权法院获得胜诉。
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2月15日宣布,英国法院的审理程序侵犯了上述两名环保人士的“公平审判”和“言论自由”权利,导致他们面临7.6万英镑的损害赔偿。
海伦·斯蒂尔与戴维·莫里斯是一个小型环保和社会运动团体的成员。上世纪80年代中期,该团体将矛头对准麦当劳。在此期间,有人制作并散发了一份六页的宣传册子,名为《麦当劳怎么了?》。
麦当劳对此作了反击,控告这两人诽谤。此举引出了英国司法史上历时最长的审判,从1994年6月一直持续到1996年12月。
两名被告否认制作及散发宣传册子。他们未能得到法律援助项目的支持,因此在一些自愿律师的帮助下作了自我辩护,并针对诽谤指控提出一系列抗辩。
英国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发现,宣传册中的一些说法属实,但他也发现另一些对麦当劳有利的证据,并判给麦当劳损害赔偿。此后上诉法院减少了赔偿金额,但仍裁定斯蒂尔女士支付赔偿3.6万英镑,莫里斯先生赔偿4万英镑。
麦当劳没有申请让两位环保人士支付诉讼费用,也从未试图强制执行赔偿的裁定。
之后,这两位年龄分别为40岁和51岁的环保人士将此案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称审判程序不公正,侵害了他们“第六条”公平审判权,因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遭到拒绝。
他们还提出,审判过程还违反了“第10条”,因为审判过程和结果过多地干涉了他们的“言论自由”权。
就第一点,欧洲人权法院判定,考虑到特定情况,比如审判的规模、法律的复杂程度和他们最后面临的经济处罚,没有法律援助剥夺了他们两位有效表述辩护此案的机会。
就后一点,欧洲人权法院认同英国政府的说法,那就是,这两位环境人士并非记者,他们对麦当劳的严肃指称是作为事实陈述而非价值判断来表达的。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