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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注定是上市公司一个多事之年,多位知名企业家,如黄宏生、陈久霖、郑俊怀等,相继落马,虽然具体原因不同,但普遍认为都是缘于腐败。企业家腐败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尽管有些媒体着眼于企业家的贡献与所得之间不均衡的状态,从情感角度为有些落马的企业家喊冤。但必须指出,企业家的功绩并不能抹杀其腐败所带来的恶劣影响,更不能用功绩来与腐败进行功过两消。
以国有资本起家的郑俊怀,以及他同时代大批同类企业家当初成功的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具有一个对政策的灵敏嗅觉,搭建了一个团结高效的经营班子,抓住了一个好的历史机遇,推广了一个(一系列)被市场接受的优质产品,在当地政府的一路绿灯与全力支持之下,以胆识和魄力拓宽了生存空间……这,恐怕才是真正的所谓企业界中国国情,简而言之,就是“顺应市场大势,获取政策支持,盘活国有资产,以规模占领市场,以效益回报政府。”
准确地说,郑俊怀们是一批特殊的职业经理人,更因身处国民经济历史性转轨的潮头浪尖而更显特殊。
从责任角度来说,他们必须以出色的业绩来回报实际投资者(国有)的信任和支持;而在成功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之后,他们又必须忠诚于所有股东以及由此产生的董事会。而无论在哪个时期,诚信和廉洁,是所有职业经理人必须遵循的第一道德准则,更是如今的法治社会、信用社会、财富社会高度重视的经理人基本素养。
再从收益角度来看,在创业初期,他们虽然无法得到与民营企业家相提并论的物质财富,但是曾经笼罩在郑俊怀们身上的光环,数不胜数,他们得到了深为众人所欣羡的显赫社会地位和政治赞誉。更重要的,他们更因此而得到了无数政策优惠、无数贷款便利,无数资源倾斜……这些,恰恰正是企业向更高层次迈进与飞跃的重要助推力,恰恰正是他们日后声动业内名扬天下的关键所在,这些也恰恰正是当时为诸多民营企业家努力追求而难以企及的!
同样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道路上,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无论是业内,还是学界,均在逐步正视并且建立起一种认可和尊重,那就是企业家在企业文化与价值链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的贡献在精神层面的褒扬之外理应得到与之相匹配的物质回报,于是在按劳分配、绩效挂钩的大原则下,郑俊怀们得到了数十、甚至数百倍于其他员工的薪水和股权。
同时代成功者的成功因素大同小异,腐败者的可乘之机也惊人相似:那就是企业家独断专行、刚愎自用,逐渐凌驾于规则之上,甚至开始暗中挑战神圣的法律,企业内部所有的制度和机制只对其他人发生作用,缺乏有效力量对其进行监督和制约,客观上形成了其腐败空间。
从一个100多人的小工厂发展成为国内乳品行业的龙头企业,郑俊怀对于伊利的功绩不可谓不大。但仔细研读伊利的发展史,不难发现,郑俊怀之于伊利最大的功绩是在他当政的早期,是他果断地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且打破干部任用的旧体制,大胆提拔和使用有能力的年轻人,正是这些年轻人敢于冲破陈规旧制束缚的创新精神和冲天干劲,把伊利在短短十年里迅速做大。
然而,随着伊利的壮大,郑俊怀在伊利拥有了非常高的自然权威,独断专行逐渐成为其行事风格。伊利的董事会长期形同虚设,企业大事完全由郑俊怀一人之言决定,这种情形在郑俊怀尚未倒掉之时就已为业界所熟知,执意罢免独立董事俞伯伟就是对之最好的注解。
此外,虽然有关部门对郑俊怀定性为“侵吞企业资产”,但这却挡不住坊间对郑氏试水M BO搁浅的非正式定性。
郑俊怀是在借M BO之名,为自己捞取私利。据报载,郑俊怀先是挪用公司巨额资金给以亲属的名义注册的华世商贸公司收购422多万股伊利法人股,获取近亿元的利益;之后,通过浙江金信信托,挪用公司巨额资金收购2800多万国有股份,获利5亿多元。这些事情在被独立董事揭发出来之后,郑强调是M BO行为。
我们知道,M BO的意思是管理层收购,既然是为管理层收购,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应该是知情的。但我们从报道上却看到,除了董事长郑俊怀、副董事长杨桂琴之外,其他人均不知情。为他人做好事,却瞒着他人,而涉嫌违规违法的风险却由自己来承担,郑俊怀真有如此大的胸怀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郑俊怀所为,只是借M BO之名来掩盖自己的违法事实,以期获得人们的同情。
企业家的腐败,归根结底,还是企业家职业道德与企业监管体制的双重问题,监管体系的改良与完善,企业家职业道德的强化与法治精神的提高,对于现代商业文明价值标准的尊重和推行,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