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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与《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5年2月2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西南证券飞虎网)、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2、直销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总公司和设在北京和上海的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邮编:518034
联系人:刘燕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10层2-8室
电话:010-58163069
传真:010-58163027
邮编:100738
联系人:贾杰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制铁商务广场5层511室
电话:021-50588801
传真:021-50588055
邮编:200122
联系人:曹伟
(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yhfund.com.cn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日常赎回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交易日15:00以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四、日常赎回要求
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为500份,B级基金份额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为500万份。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2、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份,否则在上次赎回时须一次全部赎回,如果投资者在上次赎回申请时没有全部赎回,系统将自动全部赎回;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万份(包含500万份),否则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4、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赎回电话(010-851865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了解基金赎回事宜。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3、本公告仅对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1月13日《证券时报》上的《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1日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