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项目框定钢铁、水泥等九个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九个检查项目包括: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摩托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房地产行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房地产行业以及个人所得税为重点检查项目。房地产企业连续第四年成为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