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昨天公布清产核资效能监察的成果。自2003年9月中央企业分批开始清产核资工作以来,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共立项4855个,1.16万家企业(包括二、三级企业)对清产核资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了6023家企业,协助有关部门整章建制3950个,挽回经济损失14.56亿元。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