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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2月22日电(记者俞丽虹、叶国标)注册成立企业也可以像买房、买车一样实行“分期付款”,只要先缴纳一定数额的“首付”,其余的注册资本可在2年时间内分步到位。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与上海市工商局联合推出了这项名为“企业注册资本分缴”的新政策。
目前,内资企业设立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在筹建初期常常会遇到资金困难,而一次性全额缴纳注册资本的要求,使得这类企业的创设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影响。根据新推出的“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办法,今后,凡是落户于上海浦东新区的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受行业、区域的限制,享受企业注册资本“分期付款”。只要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且不低于3万元,其余部分就可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分缴次数不受任何限制。
据了解,采取注册资本“分期付款”的企业缴纳每期出资后,都必须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相关证明。此外,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到位的具体情况还将纳入上海的社会征信系统,以实现信用制约。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表示,“企业注册资本分缴”能够合理化解企业在市场准入时的筹资、融资困难,降低企业出资门槛,有利于鼓励自主创业。同时,这种新方法还将有助于减少企业注册过程中虚假出资、垫资验资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问题。据悉,“企业注册资本分缴”将从3月1日起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率先实行,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择时向全市范围推广。(完)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