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观察员陆磊博士
在近年的一系列金融改革举措中,“花钱买机制”是一个热门术语。这就引发了三个学术思考:第一,什么是机制的准确定义;第二,机制是否可以用钱买到;第三,“花钱买机制”是否需要成本控制。 只有解决了以上三个问题,我们才可能对改革的路径、期望后果和所支付的成本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 花钱本身是一种机制
粗略地看,在制度经济学上,制度分为法律、私人交易规则、习俗、伦理规范和惯例五个层次;更为简单的分析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 法规)和非正式制度(
文化和习惯)两大类。具体在金融体制改革上,所谓好的“机制”,实际上是指金融机构良好的治理结构和金融市场完善的交易规则。这就必然导致一个应考虑的问题:花钱这一行为本身是否属于治理结构和交易规则的范畴?答案是肯定的:且不论我国的情形,在西方,存款保险制度曾引起较大争论就说明花钱是一种需要讨论的“制度”。
关于花钱,我国曾经存在两种形式:一是偿还欠账。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是偿还历年对在岗职工社会保障开支的欠账;再如金融机构在高通胀时期的保值贴补亏损挂账,是国家宏观政策导致欠账,也是应该通过花钱偿还的;还有在某些因外部干预中导致的金融机构关闭个案,由于各级政府曾经出于自身目的而实行干预,则应该对所造成的后果支付成本。二是改善财务状况,即所谓花钱买机制。如对国有银行和对农村信用社的注资属于改善其财务状况,以此实现资本充足率的提高、股权的多元化、可贷资金上升和不良率下降等目的。
尽管以上两种情况往往不可能完全分割,如国有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历年亏损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保值贴补储蓄亏损欠账、行政干预,但是在现实上,“花钱买机制”这一行为自身实际上体现为改善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于是,花钱本身就演变为一种机制:存在某一种外部主体能全部或部分承担机构的财务损失,那么花钱的行为无疑进一步激励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 机制可以自我复制
机制是可以自我复制的,所谓好的机制可以复制出好的制度后果,并在其衍生过程中进一步自我优化。这就是所谓“良性循环”。任何交易行为都是存在风险的,花钱买机制作为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及其他主体间的跨期合约,同样存在风险。首先,致力于机构财务状况改善的花钱行为可能导致“午餐是免费的”,“免费的午餐是持续存在的”两种后果。由于国家需要某些机构可持续经营,则这些机构的理性预期是交易行为的不对等。比如,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财务状况恶化必然可以获得报销,即午餐的免费性。同时,可持续经营假定又必然造成“最后的午餐”是一个伪命题。在这一过程中,花钱行为不断发生,但机制却未必能真正买到。其次,合约的跨期性是花钱买机制出现体制性障碍的根本。注资行为在前而改革是渐进的,必然造成改革目标的真正实现成为一种疑问。当然,对于农信社,似乎是增资扩股后才能兑现注资,但是,部分地区出现大量实质上以“债权式”内部职工或机构法人入股方式增资,且农信社股权进退自由,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瞒哄花钱者的嫌疑。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花钱这一机制在金融运行中可能不断自我复制,而我们所期望购买的机制却依然遥不可及。
三、 成本控制是一种博弈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本身是一种博弈后果。如Slot(1981)的定义是,制度“是由社会所有成员同意的社会行为规则,或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反复发生的特殊行为,这些行为要么是自我监督,要么是通过一些外部机构来监督”。这引发我们对花钱买机制的思考是,我们的自我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国家注资的最后委托人权利是否得到了切实保障。如果认识不足,则改革的困难很可能被低估。在任何一次花钱过程中,由于出于各种目的的博弈主体的存在,博弈行为始终存在。这就给花钱买机制提出了一个技术问题:如何实现成本的最小化。
这是一个将在今后若干年真正影响中国金融健康运行的核心问题,需要的不仅仅是精巧的技术设计,更需要在博弈层面的理性思考。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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