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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纷飞的人民币理财市场,价格战已愈演愈烈。而银行对该产品开始征收管理费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目前正在发售的兴业银行第二期“万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中明确规定,三个月期的“季季丰”、半年期的“陆陆发”、一年期的“年年升”和两年期的“双如意”的产品介绍中均有征收0.2%管理费的规定。
管理费收不收银行自己定
兴业银行在2005年第二期“万利宝”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中有这样的规定:“乙方(指兴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指客户)收取理财产品管理费,并在乙方向甲方兑付理财产品本家内和收益时兑付,管理费率及计算公式在《产品说明书》中载明。”兴业银行一位理财咨询人员给出的解释是,银行帮助客户理财也要付出一定成本,这个管理费是银行按劳所得。
光大银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光大不收取手续费,而是采取了预留收益的做法,但实际的效果是差不多的。
记者随后咨询了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各家均表示没有对人民币理财产品征收管理费,并表示是否征收管理费是各银行自己决定的。
该不该收业内争议大
兴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其他银行即便不收管理费,最终的实际收益并不见得就比兴业银行高。这位人士指出,有的银行虽然不收管理费,但由于采用了人民币理财产品捆绑定期存款销售的做法,最终的收益会由于定期储蓄使收益率被拉低。
而另外一家同样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股份制银行人员告诉记者,兴业银行的做法无非是想通过管理费抬高收益率,是在打价格战。因为银行宣传的往往是虚增了管理费的利率,而把收取管理费放在条款不显眼的位置,这样就使它的收益率看起来比其他银行更高。
专家:收不收都在情理之中
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表示,目前银行的管理费这一块是放开的,收不收、收多少都由银行自己决定。根据有关规定,人民币理财产品所汇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央行票据等市场。目前,一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在3.4%左右,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年收益率也都超过了3%。银行只要以低于债券组合回报率的承诺收益率发行理财产品,就能够在保证投资者收益的同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手续费收入。
财经律师牟子健认为,在国外,银行为客户提供了金融服务,就理所当然地会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目前在国内,收不收管理费都在情理之中:管理费的收取是基于银行本身的意愿,如果银行为了提高品牌和知名度,愿意让利给客户,就可以不收;如果银行考虑到自身成本,也可以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管理费。有一点要明确,管理费的收取,银行和客户是基于合同行为发生的,如果当事人都同意管理费收取条款的规定并签定协议,那么管理费的收取就会生效。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