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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红色旅游,需在三个方面深化认识。第一,“红色”是“旅游”的基调,必须坚持主题的严肃、定位的准确,舍此难以实现“成为爱国主义教育重要阵地”的目标;第二,“旅游”是“红色”的载体,应以正确的指导思想实施“旅游精品线路”的基础建设;第三,“红色旅游”的含义与范围有明确的界定,此外的景点是否称得起“红色旅游点”,要精心推敲、力避随意
近年掀起的“红色旅游”,如今有了《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积极推进,必将在今后得到大力发展,形成具有独特优势的产业。
缘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革命事业的特色,与红色旅游相关的“重点旅游区”、“精品线路”以及“经典景区”,多数不在大城市或者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换言之,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将使一批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迎来难得的发展良机。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是这些地区避短扬长奔小康的着力点,理应一开始就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走健康发展之路。
有一些传统的景点,虽然一直没有以红色旅游为品牌,而是用“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名称向社会推介,其实已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尝试以“红色旅游产业”的方式来经营,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像江西瑞金、江苏常熟的沙家浜等,借助本地独特的资源,把红色旅游办得远近闻名。
不过,也有一些“教育基地”办得不尽如人意,更谈不上“产业化”了,这样的弯路今后要尽量避免。实施《纲要》积极发展红色旅游,不能不在三个方面不断深化认识。第一,“红色”是“旅游”的基调,因而必须坚持主题的严肃、定位的准确,舍此难以实现“成为爱国主义教育重要阵地”的目标。现在,有些山水人文景点为吸引游客,编了不少查无实据的传说,这样的做法在红色旅游景点就要谨慎为之。有时,传说确能反映群众的美好愿望,但即使确有必要,也须保证内容健康,决不掺杂封建迷信色彩,且当明确指出这是群众口口相传而来。尤其是说到具体的人物、事件,一定要准确,不能讹传。离开了“红色”基调,不但不能兴旺“旅游”,而且会影响红色旅游作为品牌的持续发展。
第二,“旅游”是“红色”的载体,因而要以正确的指导思想实施“旅游精品线路”的基础建设。一些老区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不够丰富,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推动红色旅游的本领。没有“旅游”这个载体,“红色”优势也行之不远,所以,要从人的观念、工作人员的能力、必要的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做好适应“旅游”的准备。同时,不能盲目照搬一般山水人文景区的建设方式,不切实际地贪大求全,况且,反对奢侈之风本来就包含在红色传统之中。尤其要注意的是,不少红色旅游景区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兴土木一定要依照环保法规行事,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本来就是革命先辈为之奋斗的目标。
第三,“红色旅游”的含义与范围在《纲要》中有明确界定,此外的景点是不是称得起“红色旅游点”,要精心推敲、力避随意。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过程中,很可能有些地方会自行“挖掘”新的景点。与一般景点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革命事业的丰富性决定了红色旅游点认定的特殊性,新景点的确定理当有充分的历史根据,要经权威部门的认可。把这件好事做好,既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发展当地经济负责。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