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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安全有人买单
逢年过节、遇亲访友,中国人总喜欢“撮一顿”,餐厅里我们关注的是美味,忽视的是安全。一旦就餐中发生危险,损失由谁承担?答案很自然,餐厅老板呗。但如果出现火灾、群死群伤、大面积食物中毒等事故,老板苦心积聚的个人财富很可能遭到灭顶之灾,倾家荡产也难以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这种时候消费者的损失又由谁来补偿呢?
年初,国内出现了一款新型的餐饮业综合保险———“食客安心保险”。记者从推出该险种的华安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按照约定,餐厅投保后消费者在就餐中遇到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包括他人投毒;摔伤、烫伤、砸伤、撞伤;电梯发生意外事故;广告牌、霓虹灯、装饰物发生意外事故等都将由保险公司买单。
这是一个典型的公共责任保险。据财产保险的专家介绍,所谓公众责任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我们日常生活中类似餐厅这样需要公众责任险的公共场所还有很多,比如地铁、公园、庙会、剧院、商场,这些地方人员密集、难免存在风险隐患,除了各部门千方百计防止危险发生之外,应对风险的保障体系也应该尽量健全。一方面保险公司应该推出更丰富的公众责任保险产品,另一方面,相关的管理、经营部门也应该强化风险保障意识。目前,在公众责任险体系没有健全的时候,一旦风险出现,绝大部分要由政府或者企业买单,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这都将是巨大的负担。
公共责任保险由于关系到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在国际上一直受到高度的重视。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欧美国家的各种责任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已占非寿险业务收入的30%至50%。很多活动或者商业场所在社会的要求下必须做出适当的风险安排,否则就会遭遇冷场。而在我国,目前公共责任险的投保比例还很低,只占全国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这跟经营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大多缺乏风险意识有关。不过这种现象正在改变,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此前表示,中国保监会已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煤矿雇主责任险,与公安部消防局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卫生部就医师、院方职业责任保险等进行了联合调研,并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海南、山西、河北、吉林、安徽9省市启动各类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相信随着试点工作的进展,百姓生存的空间安全保障会越来越强。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