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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上游市场开放风险与商机共存
本报记者叶桐发自北京
石油成为国家明令对非公经济放开的垄断行业“可能下一步会废止38号文,这对于民营油企来说真是盼望已久的了。”
“非公经济36条”(下称“36条”)的出台给民营企业主们带来很多的期待,而这些期待中最热切的也许来自民营石油企业。26日下午,石油商会副秘书长王德岗的声音里仍然透着兴奋。他说,在36条中第二条,石油被列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之后,成为国家明令对非公经济放开的垄断行业。他尤其注意到第二条的最后一句话:“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
“这句话明显不是针对前四个行业,我想应该是针对石油行业的,这说明下一步石油的上游市场会有较大的开放力度。”王德岗乐观地估计,“民营企业进入石油上游最大的问题是资金,而‘36条’中提到了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相对于石油产业链的下游市场,处于上游的石油勘探开采垄断程度更高,对民间资本的限制更严。目前只有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少数国有公司享有石油勘探开采特权,大部分民营油企被却之门外。
“36条”放开了民营资本进入石油上游市场的禁锢,但是风险与商机共存。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杨青认为,石油上游市场进入的门槛较高,这个门槛包括资金和技术两方面。石油勘探开采动辄投资上千万元,而且技术要求较高,投资风险很大。国外许多大型跨国石油公司都不敢轻易为之,民营企业更需慎重进入。
“36条”的第一条中还提到,“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要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工作。”王德岗联想到民营油企一直呼吁要废止的38号文件。
38号文指的是国务院1999年以国办发[1999]38号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从那时起,民营油企开始陷入长达6年之久的油源限制中。
“可能下一步实施过程中会废止38号文,这对于民营油企来说真是盼望已久的了。”王德岗说。
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会长、哈尔滨市龙庆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友山的心情在高兴之外别有一种复杂。作为民营油企中出了名的“战将”,从1998年开始,他就联合众多民营油企,多次到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上访,要求改变对民营油企的不公正待遇。
六七年的奔波中,赵友山感慨于石油垄断坚冰难破,同时也感受到国家对于非公经济的重视和关怀。对于此番公布的“36条”,赵友山评价甚高:“过去国家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文件也不少,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是建国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
赵友山注意到“36条”中的最后一条:“抓紧制订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他认为,这么好的政策,关键就看落实了,只有落实到位,才能真正给民营油企带来福音。
山西华俄甲醇燃料调配中心总经理李裕民坦言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国家很多对民营企业的政策都是好的,但有时候具体落实的时候会有很大阻力。”
王德岗告诉记者,现在原则性的政策已定,下一步是具体实施。石油产业链庞大而复杂,石油体制改革千头万绪,从政策到实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民营企业最好抓住这个时间差,充分壮大自己,以应付市场放开之后更加激烈的竞争。
“36条”不止是对民营油企的发展打开桎梏,对于中国整个石油产业的发展也将起很大的促动作用。杨青认为,一提放开石油垄断,好像就会对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大集团带来不利的影响。事实上恰恰相反。“如果一个市场只有两个主体,就很难形成市场机制,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很不利。”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