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企业家》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企业家》。)
《中国企业家》杂志关注中国企业界最后的“莫希干人”这个现象,我觉得非常具有人文色彩,这涉及到社会怎么安排临近职业生涯终点的企业家。
我个人认为,社会应该学会宽容,因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始终是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是改革成本代价的重要载体,他们为改革开放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再大的代价莫过于生命年华,现在国家却不给一点应有的回报,我认为于情于理于宏于微都是不妥的。现在关键是对他们的价值如何计价。
有的人认为凭什么给他们,他们第一桶金的基础是国家的资本,即使向银行贷款也是因为他是国有企业银行才贷给他,并不完全是基于对他们个人人力资本的认定。我想这并不是没有道理。因此作为企业家个人来讲,应该感恩政府、感恩社会,感恩人民,不能把所有的功劳都记在自己头上。这是第一条。
第二条,国家社会反过来是不是也应该感恩企业家呢?没有这么一批敢于承担经营风险、敢为天下先的勇士,中国的经济改革能走到今天这步吗?要看到难以计价的那一面是什么?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往往是可以计价的,不能产生购买行为的那一部分难道就没有价吗?比如说今天我们一提起海尔,你固然可以不买海尔的冰箱、洗衣机,但是你没有享受海尔提供的无形资产吗?当外国分析评价中国的时候,他们以海尔、TCL、华为这些企业来认知中国,进而引起资本牵动,这些企业难道没有牵引作用吗?这个价值是外溢性也是无法度量的。企业家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可以计价的,但是更多的东西是让每个人都可以享用的,而后者也许更加昂贵。学者是这样,企业家也一样。
由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应该对企业家适当慷慨一些?我认为给予他们一定的人力资本产权回报或者别的激励一点都不为过。像张瑞敏这样的企业家,给他一个亿、两个亿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你给他就等于给社会,你今天给了他就等于给了将来。在分析这些事情的时候都需要有一种透视能力。毕竟我们对市场经济不熟悉,我们对人的价值的发现并不是像西方发达国家那么有经验。
我感觉2004年以前的舆论环境还不像现在这样形成了一股“仇富”合力,如果公众这么想,政府更有理由漠视这一切。这是很不好的现象。我认为国资委把握得还是比较准确,没有受到很大的干扰:第一肯定改革的方向,坚定不移;第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我认为现在给企业家价值定价这个问题很复杂,基本是每个企业都有各自不同的状态,有的人货币激励不那么理想,但其他方面的获益很大。我认为应该把激励单一化,要不然永远无法准确地定量。在定价时,对企业家来讲有一个谈判能力的问题。对于地方国资委来讲要做到从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调动企业积极性为基本目的、以解放生产力为基本目的。做不下去就意味着改革夭折,国有企业原来的资产价值都会不断下降更不要提保值增值了。
我觉得我们社会总体上对企业家价值的估量偏低,另外对财富的社会性、企业收益的长期性没有认识清楚,所以老盘算他们是不是侵吞了,他们是不是多占了。其实给他们之后,谁多占了?社会多占了。
总体上,我们赞成参照MBO的方式让经营管理层有一定的股权分配,同时引进战略投资人,以及其他投资主体或者产权主体,真正形成一种混合经济型的企业,各股东相互制衡,这样会更好一些。
大家现在注意到一些知名的公众人物的不太好的命运,实际上大量的没有进入我们视野的企业都已经悄悄地做完了改制,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有的创始人也分享到了一部分股权。我们一定要看到中国整个产权制度改革获得了突破性进展,不见得每一个企业家命运都很糟糕。我们也相信,已经经受了市场经济相当一段岁月历练的中国社会,也一定能够拿出充满中国文化智慧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肯定要解决的,不解决是不可能的。我想应该在三五年内,不会太长,拖不长,越往后越难。一个健力宝已经把我们伤得很重了。
稿件来源:《中国企业家》 作者:王忠明(作者为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本刊根据采访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 责任编辑:谢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