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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输了牡丹交通卡补卡费官司 现在补办卡费仍收100元
专家指出司法机关可让银行改收费规矩
工商银行虽打输了牡丹交通卡补卡费官司,但现在补办卡费依然收取100元。就此问题,今天(27)上午,行政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说:“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就交通卡挂失问题向工商银行提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规范操作。”
2005年2月15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补办一张牡丹交通卡只需30.80元,这个判决也就意味着北京市所有的机动车驾驶者因遗失等原因补领牡丹交通卡的可以比以前少缴纳69.20元。对此,工行方面表示,“将不折不扣地执行法院的判决,但一个民事案件的适用只针对案件本身”。到目前为止,工行补办交通卡的标准仍是100元。
莫教授说:从根本上讲,像银行这样的部门内部本质上没有有效的竞争机制,因此百姓就不能充分受益。但此类带有垄断色彩的部门违法操作,可以有以下几个途径督促其改正:
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就交通卡挂失问题向银行提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规范操作;如果效果不理想,还可以向其上级部门——银监会甚至人民银行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这些单位从系统内部规范经营管理。像银监会这样的单位都具备行政主体的资格,因此有职责对社会和人民负责。
莫教授认为如果银监会能够合理规范下级部门的行为,不仅由此可以树立威信,也是依法行政的切实体现。(记者 王巍)
新闻背景
北京司机喻山澜打赢
牡丹交通卡补卡费官司
2003年7月,北京司机喻山澜在牡丹交通卡丢失后,到工行办理了补卡手续,并缴纳补卡费100元。
2004年4月,起诉要求银行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
2004年7月底,一审法院驳回起诉,喻山澜随后上诉至市一中院。
2005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工行北京市分行宣武区支行应返还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