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本报记者 杨婷
2月中旬,一则出自四川省物价局的消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从今年2月起,四川全省火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35分,上涨幅度为7%。
“国家发改委没有对四川电力提价方案作出肯定或否定答复,这可以看作是一种默许”的说法起到了催化的作用,不少民众认为这是电价全面上涨的前兆。
对此,国家发改委紧急辟谣:发改委根本没有批复四川省关于电力提价方案的报告,四川单方面上涨火电厂上网电价属于非法行为。
“四川火电提价虽然胎死腹中,但是这场没有执行的涨价计划再一次证明了电与煤供需及价格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也暴露了煤电之争中暗藏的体制弊端。”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大中型企业投资委员会副会长、地方电力投资委员会顾问陈望祥教授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实质是体制之争
“煤电之争其实是体制之争。”陈望祥教授说。
长期以来,煤电一直是国家计划控制下的产业,1993年,国家放开煤炭价格, 对电煤实行指导价,其他煤价放开,这被业内称为“计划尾巴”。2001年国家取消了发电用煤指导价,但仍然保留了“国家指导计划”。 直到今天,电煤市场一直存在着市场电煤合同和国家重点电煤合同两种形式。
“煤价一直具备着两种特性:市场与计划。这种独特的体制让电煤行业受到极大影响,而煤电之争的根本也由此而起。”陈望祥教授说。
煤电之争主要集中在国家计划内的价格上。近两年,经济发展迅速,能源相对短缺,作为基础资源的煤炭价格一路上扬,在市场价与计划电煤价差距迅速拉大,“国家指导计划”的煤量不能满足电力企业的需求,其他大部分用煤必须依赖市场采购,而面对市场煤不断上扬的价格,又无法跟随市场提高电价的电力企业倍感压力。而与此同时,不断增加的需求加大了煤炭的开采压力,资源的紧缺形成了卖方市场,煤炭业渴望一个全面开放的市场,无法满足对电力企业要求的计划价格。
2005年度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是煤电体制矛盾的一次大爆发,矛盾焦点是煤价没有定下来。会上5大电力集团会后联合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交一份《关于2005年电煤供需衔接情况紧急报告》,报告指出,由于发改委衔接框架意见和价格确定原则的贯彻落实“受到干预”,电煤供应合同未能在刚刚结束的“衔接会”上取得有效衔接,价格等方面存在较多遗留问题,必将给今年的电煤供应和经济运行带来严重影响。
而5大电力集团所指的“受到干预”是煤炭企业不认可发改委规定的8%的涨幅,反而结成稳固联盟提高价格。煤电企业在会上短兵相接,互不相让。电力企业希望政府实行多年来的“计划调拨式”供应方式,保证电力的生产。
而令电力行业失望的是国家放开煤炭价格和引入市场机制的思路越来越明确,国家发改委官员曾表态,任何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煤炭企业自主定价。所以煤炭企业直起腰板质问:国家明确表示对煤炭实行市场机制,为什么又“放而不开”,保留计划手段?更有人质问“凭什么电力企业不能亏损?”。
政府似乎正尝试着用电煤企业彼此磨合妥协的方式去解决,逐渐淡出每年一度的运需衔接会“婆婆”的角色。据统计2005年国家重点订货需求量为5.2亿吨,如按80%的订货量即4.16亿吨,减去上年订货基数2.88亿吨,则订货需净增约1.3亿吨,而真正具有执行效力的重点电煤合同总共才签订了1.4亿吨,占重点电煤合同总量的35%。这意味着电力行业的“计划煤”更为短缺,而煤的“市场价”势必仍然高涨,而电煤矛盾在短时间内仍无法良好化解。
电价市场化是否可行
“要求电价市场化,关于‘要管都管,要放都放’的呼声,我觉得不现实。”陈望祥教授说。
煤价一直高涨,而电价却没有因此而水涨船高,很多电力企业已开始抱怨出现亏损。煤炭是电力发展的主体能源,电力是煤炭的最大用户,煤占在电厂的成本费用55%—60%,煤炭的价格的细微变化都能影响到火电厂的效益。
四川省火电提价风波以及2005年度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上有电力企业呼吁电力也应如煤炭一样走向市场化,原因只有一个:煤价已让电力企业不能承受,提高电价似乎是电力企业的惟一出路。
但是有专家认为:目前煤炭的价格还不足以使电力企业全面亏损,但电力企业确实存在利润下滑的情况。在政府不能放弃对电力的管制及政府尝试对煤炭引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电力企业对外宣称亏损也有战略手段之嫌。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评价煤电之争时说,电煤价格之争,不是电煤两个行业之争,更不是企业之争。根本在于,煤电两个行业改革不同步,煤价、电价形成的机制不同,而电力行业至今仍实行由国家价格管理部门为其定价的计划性的价格机制。
面对市场化的煤,仍处于计划中的电能否走入市场?
陈望祥教授认为:煤炭行业是能源行业中的竞争性行业,它的价格高到一定程度,电力企业可以选择天然气、核电及其他再生能源。但是电力行业是垄断性行业,是公用事业,电价的变动涉及到各行各业及千家万户,对经济稳定造成影响,所以国家要管制电价,不能随意走向市场化。
另有专家认为:在市场经济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彻底放开电价会给经济带来不利冲击。因此,价格放开不易一步到位。同时电力行业因为其垄断性质,缺乏必要的业内竞争,国内电力企业的生产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成本构成也不够透明,不应该让市场化的煤去迁就计划的电,电力行业需要变革。
陈望祥教授认为,轻率地对电力提价治标不治本,对经济发展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电力企业不应把解决之道放在提价上,而是应进行内部改革,大力调整电力结构。从长远利益出发,大力开发可再生资源,而不是追求眼前利益。
纵观煤电发展变革全局,煤电的价格最终将走向市场,由供求关系影响市场价格的规律不会被改变,而目前中国所需要的是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执行政府宏观调控的措施,寻求和谐合作之途。
价格联动能否润滑电煤之争
为了解决煤电之争,我国政府打算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煤电价格联动是国家发改委拟在煤炭价格上涨的同时,拉动电价上涨。首次煤电联动将以2004年5月底煤炭企业销售电煤的车板价为基础,根据6~11月电煤车板价的平均涨幅,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公式测算和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区域电网内煤价涨幅差距较大的,分省、区、市调整电价。意见出台后,发展改革委价格部门将不定期召开听证会,对煤价进行评估,在确认煤价上涨后,适当调高相关电厂的指导电价。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使电力行业可以依照煤炭的价格增长相应提高电价,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其利润空间。但规定亦同时指出,如果煤炭价格上涨5%,电价按一定比例上涨后只能化解煤炭涨价后所增成本的70%,其余的30%仍需电力企业依靠自身来消化。虽然不可能完全解决电力行业因为煤价上涨带来的亏损,但是已大大缓解电力行业的压力。
“我赞成煤电价格联动的原则,但是制定联动的公式或办法十分复杂,而且不应由于公式一定而了,还是要国家宏观调控,电价仍需管制。”陈望祥教授说。
有观点认为尽管看起来煤电价格联动好像与市场波动及时挂钩,但实质上它还是一种计划手法,是间接地用行政命令控制电煤价格,这不利于煤炭价格市场化。
对此陈望祥认为没有一种方法是能保证绝对的平衡的,从计划走向市场需要一个过程,政府、行业、企业都应客观地、理性地来对待煤电紧缺问题,互相体谅。
而煤炭行业与电力行业对煤电价格联动各有微词,认为此办法没有最大限度地保护本行业的发展。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表面上看去似是联动,互相牵制,但是还是暗藏隐患,它能在短阶段内缓和煤电价格之争,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随着能源越来越严重的紧缺,煤炭供求矛盾更为尖锐,电力供应紧张的状况难以根本解决,政府与行业应更深入地探求解决之道。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