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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基金公司的试点推出,揭开了中国通过银行控股集团向混业经营的序幕,但对证券市场而言,短期内的象征性利好,很可能演变为沪深股市长期的、进一步的边缘化
文/钟伟
2005年2月20日,酝酿已久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由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制定推出。我们认为,银行基金公司的浮现显示出中国银行业控股时代序幕已经拉开,但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现状,决定了通过银行控股集团实现金融混业,迄今为止仍然是被勾勒的画饼,难以成为商业银行切实提高风险收益的食粮。
商业银行已成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重心。如何让商业银行向证券市场渗透,原本可以有许多选择:一是允许商业银行开设货币市场基金账户,公众储蓄者可以自由地运用储蓄账户的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账户,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新业务成本,但也可能出现商业银行集货币基金账户的管理者和托管者于一身的情况;二是允许商业银行参股甚至控股现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这样可以降低银行进入证券类新业务的机构设立,人员招募和业务拓展方面的成本,但也可能使得现有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的问题传染到银行体系;三是商业银行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机构和人员均完全从银行分立。
最终试点办法推出的是第三种最为彻底的方式,这显示,在如何实现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进程中,以银行为重心,允许银行设立涉足证券乃至保险类业务的独立法人,促使商业银行向银行控股集团转变是一个根本性趋势。
然而,法人分业下的混业经营道路将依然曲折。按照试点办法,如果商业银行希望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是需要通过银监会的资格审查,二是需要通过证监会的批准,三是推出具体基金品种时还要向证监会报批。在第一、二两个环节,商业银行还需要将相关材料同步报送人民银行。可见,作为试点的商业银行,从有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意向到最终推出自己的基金品种,需要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的多次反复这也是迫不得已,因为目前的银证混业,是基于法人分业下的混业。也就是银行控股集团呈现“多个法人、多块牌照,多种业务”的特点,可以混业经营,但这种混业是放置在分业监管的框架之下的。
由于短期内合并式的混业监管框架难以出台,银行基金面临多部门监管,难免会造成监管重叠和真空并存的现象,这对商业银行的耐心是一种考验,对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跨部门协调也是考验。
同时,现有基金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在日益加大。由于按照试点办法,银行是新设基金公司,而不是参控股现有基金公司,这使得后者的市场竞争地位相当不利。一是目前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壳资源”的价值急剧下降,银行显然更愿意新设而不是收购基金公司。二是商业银行体系是目前基金销售的主渠道,如果商业银行既代理发行其设立的银行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销售,又代理证券基金公司的基金销售,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那么银行难免有厚此薄彼的行为。尽管试点管理办法中强调了银行不应在基金销售方面运用歧视手段,但至少我们还没有看到操作层面上有任何防范此类歧视性竞争的细则。三是无论未来银行基金发行的主要是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还是股票基金,其业务弹性和融资手段较之现有的基金管理公司更有弹性。
银行和基金间的防火墙设置也将面临挑战。尽管新设立的银行基金公司从机构到人员都是独立的,但在银行及其基金公司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外部防火墙仍然相当困难,银行和基金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将难以遏制。一是由于能够设银行基金公司的是国有和股份制银行,因此商业银行和由其设立的银行基金公司之间,必然出现交叉托管的现象。在交叉托管中,银行以某种默契疏于托管义务是必然的,由此造成银行事实上的集基金发行和托管于一身,如何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将更形困难。二是尽管最终商业银行需要将银行业务和其基金管理业务进行并表,再提供给央行和监管者,但如果在试点办法之后实施细则没有及时跟上,那么银行和基金公司之间内部操纵和关联交易的可能性颇大。或者说,通过法人分业走银行控股集团的路子,在收获分散风险的同时必然也收获传递风险的副作用。
现在看来,银行业基金还难以为银行开辟新天地。允许银行进行设立基金公司和发行基金的试点,并不意味着银行获得了一个立竿见影的新利润增长点。目前证券市场上基金公司的状况差强人意,由于沪深股市的灰暗和上市公司创造价值能力的低下,基金公司不可能有良好效益,至多是拥有集中持股带来的账面浮盈而已。因此银行基金公司很可能对发行股票基金的兴趣不大。但发行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难度也不小:就货币市场基金而言,缺乏能够使得交投活跃的足够容量的商业票据;就债券基金而言,国债利率风险巨大,企业债存在微不足道,金融债发行尚未提上议事日程,几只债券类基金的收益率十分可怜。因此目前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并没有太多的基金业务可以拓展。银行涉足基金,毕竟还是为银行提供一种未来的发展空间而已。
因而沪深股市将仅仅感受到象征性利好。如果将银行基金视作沪深股市的重大利好,显得有些夸张,一是此消息传言已久,市场早已吸收;二是现有基金公司失去获银行青睐的机会,使得利益格局进一步向银行体系,而不是向投行体系倾斜;三是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很难对股票型基金有很大兴趣,因此也不构成沪深市场资金供给的宽松。
简要的结论是:银行基金公司的试点推出,揭开了中国通过银行控股集团向混业经营的序幕,给了商业银行通过法人分立实现业务多元化的想象空间,但对证券市场而言,短期内的象征性利好,很可能演变为沪深股市长期的、进一步的边缘化。(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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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