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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代初期,当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还不允许外国人担任仲裁员,我成为第一个在中国为外国公司做代理人的外国律师。那一次,对方代理人曾质疑我作为代理人的合法性,而首席仲裁员则引用CIETAC关于任何人可担任代理人的仲裁条款,确认了我的代理人身份。
此次经历和以后几年在CIETAC做代理人和仲裁员的感受,让我坚信,相较于容易被关系网、地方保护主义和腐败侵蚀的法院,仲裁能提供更为公平、诚实和独立的裁判。然而,我近几年在CIETAC的亲身体验却表明,CIETAC所引以为荣的透明和公正在一点点消逝。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按照国际惯例,仲裁员应该是独立人士,但CIETAC一直在任用自己的员工做仲裁员,这很容易让员工陷入利益纷争,影响它的独立性。而且在CIETAC,首席仲裁员也往往由中国人担任,这让和中国同行有商业纠纷的外国公司非常紧张,因为这就意味着对案子有着生杀大权的3个仲裁员会有2个是中国人。
而且,广为人知的是,仲裁员的判决是由CIETAC的工作人员起草,这样做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让仲裁员有机会接触更多的案件。但这种提高是表面上的,由于仲裁员不必对判决字斟句酌,他们往往很轻率地作出决定。所以,我担心这一在中国处于领导地位的仲裁机构会陷入信任危机。
(注:作者Jerome A Cohen 现为纽约大学法学教授)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