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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原)日前,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已经酝酿1年多时间的商业零售企业进店经营行为规范,已进入商务部的审定阶段,今年四五月份相关的文件有望公开亮相,并征求意见,随后将正式颁布。一旦实施,这将是我国首个强制性地管理零售商进店行为的规范,将对我国市场上所有的零售商产生深刻影响。
新规有望强制约束零售商
去年12月份,北京工商局出台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这规范出台后,很多供货商在表示欣喜的同时,指出这一规范的约束力还是不太强。一家供货商相关负责人士告诉记者,“其中不少规定仅仅是推荐使用,没有任何强制力,因此大多数的零售商基本上不采用。”
对此,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易中舸昨日告诉记者,“即将出台的新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我们也会广泛地征求零售商的意见,新规范的可操作性,也必须兼顾零售商的利益。同时,在对零售商和供货商的约束机制上,尤其是违规行为的处罚上,会有一些全新的规定出台。”
据了解,去年春节前的零售旺季,不少供货商收到了零售商的催货通知,要求增加进货,如果不及时送到,将被罚款。于是,一些供货商在节日期间大规模地购进高价原料,加班生产,但是春节过后,一些供货商傻了眼,很多货并没有卖掉,原封不动地被退了回来。“每年这种大规模进货,大规模退货,给我们造成很多伤害和损失。”沪上一家不愿透露公司名的供货商告诉记者,“进货不按时,会受到零售商的处罚,但是退货时,没有任何条款可以保护我们,降低损失。”据了解,日前,这样的难题已经纳入了商务部研究的范畴。
进场费将分类界定
“商务部有关部门的调查人员多次来协会了解情况,我们经过研究,提出了几点慎重的建议。”沪上业内资深人士陈恩国对记者透露说,“最关键的,对于进场费如何征收的问题,我们提出了采用费比的新概念。此外,采用总合同、规范发票也是我们提出的建议。”
据介绍,以往对于进场费的收取,各方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合理收费”和“不合理收费”上,但是客观上大多数零售商的收费,都不会明显地不合理。现在一种思路是,根据实际经验,按照不同的行业,划分不同的费比。所谓费比,即供货商缴纳的费用,占在零售商处总销售额的比重。比如彩电业、饮料业等,不同行业平均毛利率是不同的,费比设置应当在该行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以内。
关于合同的问题,以往不少费用,都不在双方的主合同中体现,而是在分店的合同中,或者在摊位的合同收据上,甚至在结账时才开出的发票上体现出来。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在新规中有望能够体现在一份正式总合同中。同时,合同内的所有收费,都需要有相对应的发票。据透露,有时供货商被要求缴纳增值税,但是缴纳后拿到的竟然是普通发票。
零售商将失去最大利润源
昨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供货商和零售商的矛盾在我国南方地区,日前再次出现激化现象。“面临倒闭危机的广州家谊超市的众多供货商,甚至成立了自救委员会,要求我们予以声援和支持。”上海炒货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我们正对此进行了解,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但是我们注意到,法国零售商家乐福日前已经对我们行业协会做出了积极友好的姿态,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业内专家分析说,“目前国内不少零售商的利润结构中,大多数的收入来自进场费,通过差价买卖赚取的收入,比例很低。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一旦上述新规范正式实施,供应商缴纳的费用将明显降低,同时供货商还可运用有力的追债措施,这些均将加速部分陷入债务危机、市场信誉不佳的超市卖场的倒闭破产,从而真正引发我国零售行业的一次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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