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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正辉 实习记者 付静 北京报道
最近发生在广东省三水区的健力宝纠纷事件,由于产权变更之乱,引发了众多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的高度关注。
2004年12月6日,三水区政府领导带领当地公、检、法人员,驱逐掉已经入主健力宝的新股东汇中天恒方面的人员,以三水区政府的名义,全面接管了健力宝的生产和销售。
汇中天恒从去年11月16日始从健力宝原私人股东张海、祝维沙、叶红汉手中买下健力宝91.1%控股股权到事发当天,不过22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卢恺研究员表示,在改革开放前沿地带的广东省,发生此等事件不仅仅是简单关乎健力宝员工和企业未来的命运,也不仅仅是影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的投资环境,无论结果如何,该事件将会成为未来企业和政府创建和谐关系一面可借鉴的镜子。
股权变动下的较量
国企产权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践中的曲折和教训说明,国有企业改革绕不开转制这个“坎”,这才是改革真正要攻坚的“堡垒”。但实践同样表明,国企转制并非没有风险和成本,产权改革成功可令国企起死回生,但产权改革失败也可使国企元气大伤。健力宝则属于后者。
健力宝于1987年成立有限公司,1996年达到顶峰,成为民族饮料第一品牌。但健力宝事业发展的同时错过了1993年和1998年两次上市的机会。1997年开始,健力宝产品开始滞销,1999年开始下滑,到2001年当地政府不得不开始考虑变卖健力宝。
期间,李经纬多次与政府协调启用各种改制方案,未果。由政府拉郎配而来的公司不是被政府的一厢情愿就是被健力宝的债务所吓走,其中包括第一食品公司、法国达能公司。
于是,专于把握机会又迅速出击的张海成了当时政府值得相信的救星。2002年1月15日,双方对外公布,三水区政府向浙国投转让健力宝75%股份(原广东健力宝饮料厂的60%和其后收购广信企业的15%),作价3.38亿元(分三个阶段支付,首期1亿元交易当天支付,其后两个月内在支付1.38亿,余下1亿尾款,取决于三年内发现的公司或有负债情况);与此同时,澳门南粤(占10%)和香港顺明(占15%)持有健力宝的25%股权也分别由政府、张海购回,前者是10%,张海购得15%。
三水区政府对自己的草率,之后很长时间才觉醒。在张海执掌健力宝的两年多时间里,健力宝集团资金链条异常吃紧,拖欠了大量上下游供货商、经销商的应付账款,不断有供货商、经销商前往健力宝总部要债。到了去年下半年,健力宝已急需新的战略投资人。
去年10月,统一集团和健力宝在北京签署合作草案;按计划,双方将在11月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但由于健力宝经销商反对,统一集团后来杳无音讯。
去年11月16日,汇中天恒闪电收购健力宝,在收购前未做尽职调查。次日李志达合伙人徐泓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解释,出于对健力宝现状的考虑,多耽搁一天,形势就会多恶化一分。
据李志达介绍,在签署协议前李曾找过宋区长,宋未表示反对,而三水区蒋书记是非常欢迎的。
复产小组接管后的多方对峙
去年12月6日,作为健力宝小股东的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组织“健力宝复产协调领导工作小组”全面强行接管运营企业,当天成立三水健力宝贸易公司,与部分经销商以“体外循环”方式负责健力宝生产经营工作。随后两天,“复产小组” 收走健力宝集团及其母公司公章和相关证照,查封财务账册,并把汇中天恒派驻的管理层名单张贴在门口,禁止其进入三水生产基地和健力宝大厦。至此,健力宝之乱几乎形成死结。
不得不从健力宝撤出来的汇中天恒李志达一行12月9日晚匆匆回京接受记者采访,可是直到午夜,还是无法理解政府接管的理由:我也想知道,政府以什么理由做这些事情。
随后的12月份,张海乐此不疲地找机会发表意见,并拿健力宝足球俱乐部问题大做文章,但只见空喊不见出钱。12月27日,汇中天恒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出资3000万资助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至今出资已达6000多万元)。此时,其已投资控股的健力宝仍被三水区政府占有和管理。
无论是前往三水区的记者要求当面采访还是以其他各种采访方式,三水区政府对此均沉默无语。期间,佛山市三水健力宝贸易有限公司利用“体外循环”法组织生产和销售。而对于生产销售情况、财务、资产前后变动等,外界更是无从得知。
今年1月下旬,汇中天恒收到来自广东省政府的公函,称由佛山市政府负责解决纠纷,请汇中天恒配合和支持。很快,在1月24日,在佛山市政府的积极安排下,汇中天恒代表抵达三水。随后有媒体披露,谈判过程中三水区政府表现出不合作态度,不仅在开始时拒见投资方代表,在谈判过程中也拒绝提供其强行接管健力宝后资产变更情况的基本资料,使谈判丧失了可能进行下去的基础。汇中天恒公共事务总监曲冰对记者表示:“我们对于这样一次由更高一级政府主导的谈判抱以极大期待。我们希望达到的谈判成果,应该说与广东省政府、佛山市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尽快地、妥善地解决健力宝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尽快使企业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我们始终相信广东省政府、佛山市政府处理好这一事件的决心与能力,也很高兴看到两级政府在事件发生后所作出的积极协调与努力,对此我们非常感谢。”
据悉,正在双方会谈之际,在“复产小组”控制下的健力宝在人员安排、组织结构、各省市机构分销、资产等都又做了重新安排。
2月25日, “复产小组”未经董事会同意,将原健力宝集团惟一未离职高管程波涛(健力宝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变相免职。
2月28日,有消息传出,张海涉嫌挪用、侵占健力宝7亿多元,作为“健力宝大案”,当地公安局已开始立案调查。3月2日,记者想就此采访佛山市政府、三水区政府和两地公安部门,各方都对此选择沉默。
健力宝的出路
在复产小组接管前,投资方一直按计划落实健力宝恢复生产工作,并于2004年12月6日实现复产。如传闻复产小组接管后不到一周时间再度复产属实,那么可以肯定,投资方所做的包括原材料采购在内的全面生产筹备工作为他们提供了帮助。而此后复产小组以与健力宝集团无任何股权关系的“贸易公司”介入运营为由,对投资方利益不再理睬。
关于事件的出路,汇中天恒公共事务总监曲冰对记者表示:“第一,无论以何种方式解决健力宝问题,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比如当前存在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第二,虽然我们一直本着顾全大局的原则,但从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保护与伸张自身合法权益。”
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呢?北京法学界和经济学界专家认为,健力宝之所以会迷雾重重,主要根源在于地方政府在企业转制和产权改革中发生了定位错位,同时犯下双重错误:三年前,所托非人;三年后,又所究非人。对于健力宝接管事件,他们认为,把其归结于转制是不恰当的,是“所究非人”。那么,产权改革失败的风险和成本应由谁来承担?
三水区政府当年作为健力宝拟转让产权的实际持有人,退出过程中本该力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尽责为之寻找合格的买家。但三水方面当时选择新股东,缺乏对收购者起码的资格调查,致使企业落入投机者手中,这正是政府的疏忽之过。
对外经贸大学中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卢恺研究员指出,产权改革即使失败也不可逆转。三年前当地政府与健力宝产权购买人的转让行为系双方自愿定价、自愿交易,且经过有关国资主管部门批准,从法律上看是完全合法有效的。当时交易定价的高低,与健力宝本身经营不佳的状况有关,更重要的是价格已得到交易双方的一致认可,否则就不会成交。如今若政府“觉今是而昨非”,要怪也只能怪自己,不可将产权改革成本推至股权几度易手之后的新投资人。他指出,所谓的理由都不过是借口,完全不能掩盖当地政府接管行为本身和接管程序的不合法。
卢恺主任进一步分析认为,健力宝事件的法律关系其实十分清晰,按照司法程序走,问题本来很容易解决,但目前政府行为已偏离法治轨道;设想换一任领导班子,问题也许会取得更快的实质性进展。他指出,对于汇中天恒这样“持币认购”的战略投资人前来地方企业投资,三水区政府本应抱有欢迎的态度,如果都是为了搞好健力宝,两方利益没有根本性矛盾。他同时强调,要解决该等事件必须在保证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谈论相关问题,至于健力宝未来的发展及运作思路,依法只能由全体股东方及其委派的董事会来考虑决定。
卢恺主任认为,当前大力提倡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是指方方面面的和谐,其中包括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和谐。这件事解决好,会是个范例,有助于促进政府和企业朝着良性关系发展。
同时,此事件还引出了政府如何依法行政的问题。
近日,由著名法学家江平、王家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名誉会长暨学术委员会主任)、王保树(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著名法学家组成的专家论证组,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与汇中天恒公司等因健力宝问题纷争一案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了法律认证意见: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无视法律法规,违反法律程序,滥用行政权力,强行接管合法登记设立的健力宝集团公司,剥夺企业法人自主经营权,这一行为违反《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侵害了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财产权利,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当地的投资环境,其所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呼吁三水区政府及其设立的‘复产小组’立即停止其非法活动,返还健力宝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力,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迄今为止,健力宝事件的意义与影响已经超出了业界,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关注价值。在力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各级人大与政协在国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着重大作用,尤其在对行政与执法的监督、保护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益免受非法侵害等方面。
专家们表示,可以相信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有利于对这一类事件的解决与防范,有利于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走向完善的进程。但愿社会各界为此所付出的努力有助于健力宝事件尽早划上圆满的句号。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