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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投资者对“两会”寄予不少的希望,盼望能够迎来一个“两会”行情,但是现实必将是现实。“两会”是不可能对股市作出直接的重大举措的,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转折还得无期地等待。
面对中国股市投资者权益被侵害的现实,自“国九条”后,管理层是费了很多心思的,最突出的无疑是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然而这个专门的规定,由于并没有能冲破股权分置这个根本制度的桎梏,因此也就不能起到真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作用。
规定是很具体的,也是很理想化的,例如分类表决制,似乎以此就能保证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话语权,让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表达自己的意志,并最终达到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目的。然而现实是,自去年12月首旅股份(600258)(相关,行情,个股论坛)首尝网络投票“螃蟹”进行分刻表决以来,已有20多家公司采用网上投票来审议议案,社会公众股东对分类表决可以说是毫无热情,近日华发股份(600325)(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东湖高新(600133)(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的股东大会竟然分别只有7人和2人参加网络投票表决,这又怎能体现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话语权、表达自己的意志,并达到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目的呢?根本的问题是,真正控制流通股的是“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股东的话语权也就掌握在“机构投资者”的手里,因此分类表决也就成了“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的博弈,真正的社会公众股东是走不到台前的。因此,只要大股东能与“机构投资者”沟通,什么样的方案不能通过?最近一些再融资的增发、配股、可转债及高派现分红的方案的无例外的最终被通过,就是明摆着的现实,“圈钱”丑剧只能还在中国股市继续着。
要真正地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最根本的自然是废除股权分置的制度,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解决股权分置照证监会的话说,还处在“分析和研究”阶段,连什么时候能出“研究成果”还是个未知数,希望又在哪里呢?不过,如果管理层是能从真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出发的话,即使是在目前股权分置没有解决前,也还是可以做些实质性的事的。如果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虽然股权分置扭曲的问题不能就此改变,但是至少可以使“圈钱”得到遏制,不再发生新的侵害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问题。
这些真正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措施,一是新股先行全流通,二是实行“低”价再融资,三是非全流通的上市公司的分红只送股不派现,四是在股权分置解决前停止“以股低债”等侵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政策。
新股先行全流通的问题,笔者已在2月25日《搜狐财经》刊出的《搁置含权老股 解决股权分置先从新股突破》一文中作了阐述,在此不在累赘。
中国股市之所以使原本证券市场很正常的增发、配股等再融资变成“圈钱”,就在于实行的是大股东一手策划控制下的“高价”再融资。一方面是让流通股东以高于净资产值许多的价格增发、配股,另一方面大股东自己从不掏一分钱尽出资扩股的义务,而坐享其成增发、配股后净资产的增值,这就是“圈钱”的实质所在。那么能改变这一实质的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凡是上市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必须实行“低”价。所谓的“低”价就是,不论是增发还是配股,配股、增发的价格都不能超出现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净资产值。如此的限制,实质就是避免了“高”价增发、配股以后可能出现的新老股东之间、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权益的改变,堵死“圈钱”的路。
很简单的例子,如武钢股份(600005)(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增发整体上市的过程。武钢股份的所谓“整体上市”是设计得很精巧的,先是要增发90亿元资本股份,并且是60%定向增发给国有法人股东,只有40%对社会公众,然后是用这增加的资本来购买国有股东的资产。这对国有股东来说,自买自卖无非是把在武钢集团的资产挪到了上市公司的武钢股份里面,以显示“整体上市”之意。而对社会公众股东来说,新增的占40%的股份买的是什么呢?是武钢集团挪到武钢股份的股份。实际上就是武钢集团的刚挪到武钢股份里的5。64亿股的股份减持给了公众股东。6。38元的价格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是很公平,未溢价一分钱,然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算就知道。要知道公众股东买的并不是武钢集团的直接资产,而是武钢股份的新增股份,增发后的每股净资产值是多少?是3。81元,也就是说掏6。38元买的股份其权益还是只有3。81元,那么少了的2。57元哪里去了?自然还是进到了武钢集团的账上。通过这次增发,武钢股份的净资产由每股2。4元增加到了3。81元,原武钢集团的在武钢股份里的21亿多股国有股就增值了近30亿元。
这就是武钢股份增发“整体上市”的整个“圈钱”路线图。
但是,如果武钢的增发“整体上市”,是受“低”价限制的,“圈钱”就被堵死了。武钢股份原来的每股净资产是2。4元,因为需要筹集资金90亿元购买国有股东的“整体”资产,这样一来增发的股份就应是37。9亿股,而不是实际已发行的14。1亿股。如果还按原定比例,国有法人股东定向增发60%,还是掏钱54亿元认购22。74亿股,公众股东即掏钱36亿增持15。16亿股。因为增发价被限定在不超过2。4元,这样增发后武钢股份的每股净资产还是不超过2,4元,武钢股份里原来的21亿多股的国有股就不可能有一分钱的“增值”。相应的是公众股新增的15。16亿股,也不会有从每股6。38元到3。81元的减值了。
宝钢集团将要进行的增发,与武钢股份是如同一辙的。宝钢集团先把宝钢股份(600019)(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以外的几乎所有的资产塞进上市公司,折股50亿股,然后自己留一半,而将另外一半卖给公众。宝钢集团就是通过如此的“整体上市”,不但减持兑现了140亿元,而且由于宝钢股份的每股净资产由增发前的2。97元增加到了3。72元,其控股股份因此还增加了近80亿的资产权益。但如果增发价限制在原来的净资产值,国有股东股份的“增值”圈钱就不可能了。
2004年联通配股,最后确定的配股价是每股3元,筹集资金45亿元。而这45亿元又购买了母公司联通BVI公司联通集团所持有的部分股权。人们知道,联通BVI公司只是在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的空壳公司,它的全部资产是持有在香港上市的联通红筹公司中77。7%的股权。而联通BVI公司73.84%股权属同样是空壳公司的中国联通(60005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即A股)所有,其余26.16%股权归联通集团所有。而正是这26。16%的原先不能流通的联通集团的股份,通过这次配股减持给了联通A股的公众股东。从表面上看,联通集团不参加这次配股,很好听地说是放弃了配股的“权利”,似乎是把以净值购买BVI公司股权的“便宜”“让给”了联通A股的流通股股东,然而真正得了“便宜”的正是这个“放弃了权利”的联通集团,流通股股东付出的高价配股资金又一次流入了他们的腰包,变成了他们再次‘增值”的权益。但是如果是以不超过原净资产值的价格配的股,国有股东也就占不到什么便宜了。
这才是真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实质性措施。由于这样的“低”价再融资,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是不会受损的,在以往的再融资中不掏钱光受益的控股股东,也就得不到什么便宜了。正因为控股股东觉得无利可图,也就会放弃许多以往那些不是真正需要的再融资,也就不会出现拿着再融资的钱去“委托理财”、存银行吃利息的现象了。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控制了盲目的股本扩张。
2月22日笔者在《搜狐财经》刊出的《强制分红难改“圈钱”股市本质》一文中,指出高额分红派现背后掩盖的是大股东的又一种“圈钱”方式,分红再多不但不能给投资者多些回报,相反的是分红越多被侵害的权益更甚。因此,在股权分置解决前,上市公司的分红就应该只送股不派现。因为,送股实质是一种再投资,如果是公司的发展需要,送股不但是增资扩股,而且增加了所有股东的权益。从而避免了大股东利用高派现分红套现的“圈钱”。
2004年推出的“以股抵债”的举措,是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还是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再掠夺?只要看看电广传媒(000917)(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华北制药(60081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控股股东的巨额占用款都是怎样“赖”掉的就可一清二楚了,如果说“以股抵债”是应该体现纠偏和惩戒违法违规者原则的,那么在“以股抵债”的实施中却完全由控股股东来确定“以股抵债”价格及实施程序,这就使纠偏行为更偏向了另一面,惩罚变成了奖赏,掠夺者和受害者再次被颠倒,也就难怪有人说“以股抵债”是2004年中国股市最为荒唐的“制度创新”。所以,要真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就应该停止“以股抵债”政策的实施,而应从“侵占公众利益”的法律角度去追究占用者法律责任,追回被侵占的公众资产。
这些应该是真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实质性措施,也是使中国股市不再“圈钱”的当务之急。这些措施不在难不难,而在做不做,就看“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管理层能否真心实意地推行了。
( 责任编辑: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