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程瑞华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马永伟在政协大会发言时强调:“农业保险发挥好补偿作用,才能发挥好保险支持‘三农’的作用。”
马永伟说,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保险却起步较晚、覆盖面小、保险能力低,农业保险严重萎缩。其中最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把农业保险放到解决“三农”的全局中加以考虑,没有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农业保险的路子,走的是商业性保险公司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路子。
为了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马永伟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工作。通过加快立法,对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险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的界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等加以明确。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目前,在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的地区,地方财政都给农民直接的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补贴可采取支持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基金或购买再保险等方式,以支持其经营的可持续性。
三是对农业保险给予信贷支持。对于参加保险的农户,可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出现流动性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允许其申请一定额度的无息或低息贷款。保险公司可利用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销售保险产品。
四是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各类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按照商业再保险原则向基金购买再保险,以分散自身风险。
五是保险公司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在组织形式上创新,鼓励专业性农险公司、相互制农险公司、地方政策性农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经营农险业务;在产品上创新,保险公司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水平,开发更多满足农民需要、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在服务上创新,保险要覆盖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特别要做好防灾防损等前置性服务;在销售渠道上创新,保险公司要将直接销售与间接销售相结合,创新销售形式,扩大保险产品覆盖面。
( 责任编辑:魏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