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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东亚记者 陈昕)昨日,记者从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原延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原吉林延吉粮食储备库主任的姜勇因涉嫌挪用公款270余万,贪污47万,被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已经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拆东墙补西墙 挪用公款270余万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2002年7月,姜勇任延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销售工作。延吉市依兰粮库将1252370公斤粮食出库销售。姜勇只将其中527900公斤的粮款入帐,其余销售所得的76万余元被其个人挪用。经检察机关调查得知:姜勇将这笔钱主要用于填补其个人饭店的亏损和个人住所的装修。2003年12月,姜勇任原吉林延吉粮食储备库主任,他将当时延吉市依兰粮库中1168470公斤粮食认定为次品,并擅自将这些粮食装了20火车皮发往黑龙江海林三石粮库,总价值1110046.50元。后经审理查明,姜勇此前曾欠下三石粮库近140万元粮款,这次发粮就是为了偿还当时所欠的粮款。由于,当时所发粮食的总价值没有达到欠款数额,姜勇便擅自从当时原吉林延吉粮食储备库派到黑龙江收粮的夏文手中调走272000元,一并还给了海林三石粮库。
挪用贪污公款 中饱私囊
据检察机关调查得知,当时吉林延吉粮食储备库派到黑龙江省收粮的夏文,手中公款一共有1990多万。姜勇就是在了解到这个事情之后,才数次从夏文手中挪用公款和贪污,中饱私囊。2004年1月8日和2月10日,姜勇分两次从夏文手中挪用42万元收粮款,后经审理查明,该笔款项主要由于其购买房产和装修其个人饭店。后来,姜勇又从个人手中借款15万元给了夏文,说是部分偿还所挪用公款。2004年5月9日和5月20日,姜勇又分两次从夏文手中挪用524200元,加上其个人所有钱款,共计55万元交给了其妻子,并以别人的名义存入银行。在这期间,姜勇购置了自己的私家车,个人生活极其奢侈。
逃亡多地在北京被捕
2004年5月22日,姜勇带着10万元现金外逃,曾经躲在黑龙江及南方多省市,后来躲藏到北京。在藏匿在北京期间,姜勇制作了假身份证,并且染了头发,在认为已经安全的时候,他给妻子打了电话,要求汇来37万元用于兑饭店。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及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在北京将姜勇抓获。2004年9月6日,姜勇被延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2005年1月27日,侦查机关再次移交审查起诉。
另外,曾经允许姜勇挪用公款的夏文已经外逃,至今下落不明。
(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