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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亿元资金“神秘蒸发”,2005年初,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巨款外逃,再一次引起中国社会的震动。联想起已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等人外逃,如何打击贪官外逃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张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的漏洞,是导致屡屡出现贪官成功携带大笔资金外逃的重要原因。”
据商务部一份调查报告,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
张肖说,目前中国的银行系统无法跟踪记录大笔资金的流向,银行对现金的使用、特别是大额现金的提取和使用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为许多犯罪分子洗钱提供空间。
“中国已经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对遏制贪官转移赃款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银行对企业账户的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目前企业乱设账户的情况仍然非常严重,许多企业在不同银行设立多个账户,导致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及时全面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许多贪官和其他犯罪分子通过企业账户隐匿和转移非法收入。黑龙江发生的这起中行基层行长携款潜逃事件就反映出这方面的混乱情况,”她说。
她指出,“客观地讲,几大银行由于分支机构众多,本身在内部监管方面就存在难度,再加上银行系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银行系统屡屡出现蛀虫,他们往往与贪官相勾结,为包括贪官在内的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之门。”
她说,目前,金融监管在银行间监管方面更显得薄弱,许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银行间的信息不沟通,通过多次转账将违法所得顺利转移。据悉,黑龙江中行的例子就牵扯到几家银行,因此没有被及时发现。“如果流通只是在中行内部,中行内部的监管环节很可能会发现非法转移大额资金的问题。”
( 责任编辑:吴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