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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袁峰通讯员杨帆)近日两会在京召开,资本市场频吹利好消息,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前天表示,企业年金入市争取今年开始实施。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掌门人王宪章呼吁,税收政策是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导向,国家税务部门应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快速发展。
企业年金渐行渐近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于去年发布施行,包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也相继发布,此举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
目前,两会正在北京召开,市场又传出企业年金入市的利好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公开表示,企业年金入市将争取今年开始实施,但尚需要做一些准备,其投资关键要确保保值增值。
业内人士评价指出,企业年金的渐行渐近来源于其巨大的市场潜力。根据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的预测,在未来5年内,中国企业年金业务将以年均29%~44%的速度增长,2008年将达到1200~2300亿元的市场规模。另外,世界银行专家也预测,2030年,中国养老金资产总额将达到1.8万亿美元。
推出税收优惠将成关键
国务院在2000年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交纳,企业交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在成本列支,从而享受税收优惠。该政策在东北三省试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掌门人王宪章在两会议案中指出,目前,虽然包括保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都有浓厚的兴趣拓展企业年金业务,但至今还没有一家机构获得相关资格认定、并根据制度框架进入实质性操作。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其核心内容的财税政策,至今还没有取得实质的突破。目前,我国涉及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还存在着不配套、不落实的问题,使企业年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王宪章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尽快对以下三个阶段的税收政策予以明确:一是交费阶段的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递延;二是基金累积阶段的税收,包括基金投资的交易税、利息税和资本利得税的计征政策;三是基金给付和中途返还阶段的税收政策。此外,鉴于在企业年金形成一定规模以前,经营基金管理业务是微利甚至亏损的,建议在起步阶段,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年金市场的开发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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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作为社保体系的第二支柱,已经成为员工福利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养老的重要补充。
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及商业养老保险等层面的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近年来,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平稳。但由于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收入替代率不足60%,对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替代率更低,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和承担的保险责任,都远远不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企业年金提供的社会保障模式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
( 责任编辑: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