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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男,1966年生于四川广安,汉族,西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与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于1985年中专毕业后从事初中英语教学工作。1986年开始自学英语,并于1990年在四川教育学院英语系进修本科(后因考研究生肄业)。1992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读研究生,199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次年9月在同济大学培训德文。1998年作为国家公派留学生及德国政府DAAD奖学金生赴德国留学,2002年获得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1月回国后继续在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自1993年起迄今,共出版中、外文专著各1部,中文译著5部;先后在《法制日报》、《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清华法律评论》以及德国ZZP等报刊发表论文、译文20余篇,并有数篇文章被大学以及科研机构的法学网站转载;主编《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7部。目前正承担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该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0万元,是西南政法大学目前获得的国外的最大资助项目。
主要学术观点:承担的〈企业集团法理研究〉课题澄清了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学界以及法学界对企业集团的定位的认识偏差,同时也在国内第一个制订了出了中国公司法之关联企业与企业集团法草案。此外,在公司立法上,主张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分别立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不同要求。论文〈论企业集团及集团法与垄断法的关系〉、〈德国民法典之债法改革对我国的启示〉等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民商法学〉全文转载。
在德国法学的引进和借鉴方面,也取得了全国公认的成绩。鉴于德国法对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影响,于2001年联合在德国留学的博士生设立了《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项目,并担任丛书主编,现在该丛书已经由法律出版社出版7本,不但在全国法学界已经初具影响,而且也被德国当地的报纸(Uni-Report der Universität Frankfurt)和〈中国法律图书快递〉所报道。该丛书还填补了德国法学研究与借鉴的多项空白,例如德国〈国际法〉、〈法理学〉、〈行政诉讼法〉等都是首次被系统性地介绍到中国,这对国内学者进一步研究借鉴德国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期间,还利用在德国留学的时机,积极地推动西南政法大学与德国高校的学术交流活动。首先,在西南政法大学以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的共同支持下,于2000年10月发起成立了西南政法大学德国法研究中心,并担任中心主任。中心现有顾问以及研究人员(兼职)10余名。该中心自成立以来,从德国带回了价值数万元的德国法学文献。以该中心为依托,现在西南政法大学与法兰克福大学已经建立了正式的合作交流关系。目前,中心参与组织的中德法学研讨会已经有3次,其中一次在德国召开,两次在重庆召开,并且为中德两地高校的报纸所报道,为增强中德两国的学术交流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主持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欧盟委员会与中国商务部联合主持的欧盟中国项目(EU-China Programme)的子项目“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EU-China Legal Judicial Cooperation Prgoramme)。该项目获得欧盟资助的合同金额为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00万元。这是西南政法大学目前获得的金额最大的官方资助项目。该项目已经启动,现已出版《欧盟债法条例与指令全集》、《物权法(2004年第20版)》[德],预计出版著作共10余部。
教学方面:先后为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讲授《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国际税法》、《研究生德语》、《涉外经济法律文书》等课程。
( 责任编辑:魏喆 )